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2-137112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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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9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5
单位名称 | 宁波市鄞州勤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
处罚文号 | 甬环(奉)罚〔2022〕65号 |
处罚日期 | 2022年11月22日 |
违法事实 | 2022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负责人庄连杰进行调查询问,庄连杰承认你单位主要进行报废汽车的回收,并对回收来的报废汽车进行部分拆解,汽车拆解项目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现查明:宁波市鄞州勤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未经生态环境部门验收擅自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工艺并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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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执行情况 | |
决定作出机关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