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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调整 涉及人数超4000人

记者 郑连乔 通讯员 郑钶月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新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自明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条件从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调整为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对象、补贴标准和享受期限不变;二是已经记录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此后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计算。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难以按规定续缴失业保险费的,可在明年3月底前申请一次性退还灵活就业期间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退还后相应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据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全区超4000人,提醒市民及早关注。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