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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71U/2022-137313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信息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12-01

一起口腔门诊部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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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一家口腔门诊部现场检查时发现:1.在放射科有一名叫“孙某”的工作人员正在为病人进行放射拍片。

2022年4月28日通过对该门诊部委托人的调查询问,初步发现该门诊部于2022年4月26日使用不具备放射资质的医学毕业生孙某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据此,本机关于2022年4月28日对该门诊部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查明该门诊部于2022年4月26日使用不具备放射专业资质的医学毕业生孙某从事放射拍片工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构成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违法行为。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最终对该门诊部给予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