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2年奉化区畜牧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公示
根据《奉化区2022年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农〔2022〕9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区实施了宁波市豪源农业有限公司和宁波奉化松岙镇拜佛山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养殖场舍扩建项目、宁波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养殖污水工业化处理项目和宁波市平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异位发酵床试验项目等4个项目畜牧专项资金项目,经申报、立项、建设、验收,根据“立项批复、第三方评估审计、第三方财务审计”中的投资金额按“就低原则”确定了列入补助的投资额,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畜牧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2〕142号)文件规定,“实施养殖场舍扩建项目的规模养殖场补助总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实施治污治臭改造和防疫提升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生猪养殖场给予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拟分别给予宁波市豪源农业有限公司补助资金57.54万元、宁波奉化松岙镇拜佛山畜牧专业合作社10.5万元、宁波平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8.244万元、宁波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2.9万元补助,共计179.184万(详见附件1)元。拟下拨补助资金179.184万元到相应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向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574-88922805;地址:奉化区龙潭路51号。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2022年奉化区畜牧专项资金项目补助明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立项申报金额(万元) | 第三方评估审计总金额(万元) | 第三方财务审计金额(万元) | 最终确认可列入补助的投资总金额(万元)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宁波市豪源农业 有限公司 | 200 | 191.8756 | 211.07902 | 191.8 | 对实施养殖场舍扩建项目的规模养殖场给予总投资额的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57.54 |
2 | 宁波奉化松岙镇拜佛山畜牧专业合作社 | 35 | 39.3487 | 37.75425 | 35 | 10.5 | |
3 | 宁波平意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 130 | 127.4849 | 129.4559 | 127.48 | 对实施治污治臭改造和防疫提升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生猪养殖场给予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38.244 |
4 | 宁波明盛农业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290 | 243.1409 | 255 | 243 | 72.9 | |
合计应补助金额 | 179.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