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47B/2022-110329 | 组配分类 | 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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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8 |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福海路山体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
一、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福海路山体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位于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天妃湖北侧。福海路部分全长1.8公里,北起沿海中线,南至港湾大道,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6′25.96″,北纬29°33′17.55″,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6′20.11″,北纬29°32′28.49″。工程内容为道路两侧场地整理、道路边坡治理、山体崖壁修复、沿线标准段绿化设计、局部节点景观设计等。登山游步道部分全长1.6公里,东起福海路,西至和海路(规划),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6′17.45″,北纬29°32′30.83″,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5′54.07″,北纬29°32′26.89″。工程内容包括登山道路路线梳理、道路两侧山坡生态环境修复与整治、沿线山体局部复绿、局部节点景观设计、功能性亮化及给排水等。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350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本项目施工生活区借用民房,施工材料堆置在主体工程范围内,无新增临时占地。
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计划于2022年2月开工,2022年6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0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以及弃土弃渣,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面积,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挖填方总量为4.53万m3,其中:挖方0.97万m3(全部为一般土石方);填方3.56万m3(一般土石方0.97万m3,绿化土2.59万m3);借方2.59万m3(全部为绿化土);无余方。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9.3503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5%,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
(一)边坡绿化工程防治区
1.工程措施:绿化覆土2.59m³,排水沟235m,400×400mm崖壁截水沟长463m,600×600mm崖壁截水沟长424m;
2.植物措施:边坡绿化8.5799hm²,喷播挂网0.1354hm²。
(二)景观铺装工程防治区
1.工程措施:雨水排水工程135m。
七、同意水土保持投资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472.9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1460.16万元,方案新增12.73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7.48024万元)。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由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等临时措施,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需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五)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要求的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开验收情况,并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