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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665566439R/2022-11275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字号 奉财政发〔2022〕18号 发文日期 2022-02-22 成文日期 2022-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区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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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区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

(一)公开的原则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公开的基本要求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三)公开的责任主体

按照“谁编报,谁公开”原则,各部门是部门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预算公开,各二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单位预算公开,并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并切实做好预算公开的说明解释工作。

(四)公开的范围

1.部门预算

除人武部一家涉密部门外,70家区级部门(公开清单详见附件1)应当公开本部门2022年预算信息。

2.单位预算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区级215家二级预算单位(公开清单详见附件1)应当公开本单位2022年预算信息。若部门只含一家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与单位预算内容一致,单位预算则视同公开,不作另行公开要求。

(五)公开的内容

各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为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信息,依法确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各单位预算公开内容为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信息,依法确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各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应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由文字说明和表格组成:

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文字说明

主要由部门概况、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等组成,说明样式框架内容不可缺失(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

一是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是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等10个方面。2022年各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公开调整为表格的形式单列出来公开(详见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只在部门预算中汇总公开(包括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表格可从智慧财政系统中采集导出,采集表由主管部门进行采集填报。自评报告按《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

三是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公开内容选择使用,具体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2.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是部门预算公开表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表01)、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02)、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0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表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0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0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0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08)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09)(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上述9张表须全部公开。与《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部门预算资金对应,在表01、表02、表04中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资金来源。

二是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张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公开到分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细化公开;无数据的表格要求零上报(即公开空表并附说明“XX局没有...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内容为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涉及国家秘密除外,包括文字说明和表格(详见附件2、3),公开格式总体参照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公开文字说明主要由单位概况、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组成。

(六)公开的时间

区级部门应于2022年3月3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镇级各部门应于同级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二十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区级部门应于2022年2月26日前批复所属单位的单位预算,所有二级预算单位应于2022年3月18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2022年单位预算。

(七)公开的方式

1.公开渠道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应通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财政信息专栏统一公开,有部门门户网站的应同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应保持一致,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公开操作

各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准备好预算公开的文字和数据材料。其中,对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专栏集中公开要求如下:

(1)区政府序列的各部门(单位)登录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栏目)自行公开。

(2)无登录帐户的非区政府序列部门,将各部门(单位)拟公开信息电子稿(预算公开说明及表格)交区财政局预算局。

3.公开信息审核

(1)数据一致性审核。各部门应根据有关要求,在公开前将拟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与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核对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况,应详细说明原因,报区财政局预算局。

(2)信息保密性审查。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预算公开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作区分处理,将其中不涉密的内容依法予以公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充分认识预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分工,重点抓好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落实。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相关要求,强化部门及所属单位公开主体责任意识。

(二)加强公开检查,强化落实整改

定期开展预算公开自查工作,结合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抽查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舆论宣传

各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开主体责任意识。建立预算信息发布及舆情处置联动机制,主动回应预算公开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附件1 2022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清单 .xlsx

附件2 2022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3 2022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组.xls

附件4 2022年单位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x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