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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2-110595 组配分类 统计公报 主题分类 统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2-28

2021年奉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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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统计局

2022年2月26日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奉化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8.4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3.79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23.83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90.82亿元,增长0.2%。三次产业之比为4.0:61.7:34.3,对GDP增长贡献率分别为2.7%、96.2%、1.1%。

图1:历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及增速

财政收支。全年我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19.98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18亿元,增长15.0%,占GDP收入比重8.7%,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其他地方税种等主体税种保持较快增长,其增幅分别达到12.8%、67.1%和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39亿元,增长10.6%,其中民生支出70.6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8%。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258人,共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洽谈会89期,有11249名求职者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帮助203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登记失业人数637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3%。

市场价格。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2.0%,涨幅比上年低1.5个百分点,其中服务价格指数上涨1.4%,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2.4%。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呈现“全面上涨”的格局:交通和通讯类上涨4.5%、食品烟酒类上涨2.6%、居住类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1%、医疗保健类上涨0.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7%、衣着类上涨0.6%。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全年我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6.9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4.9%,其中农业增长0.94%,林业增长4.65%,畜牧业14.02%,渔业增长7.00%。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5.12亿元,增长3.6%。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5.50万亩,粮食产量6.31万吨。“奉化曲毫”成功获得国家农业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成功建成滕头田园综合体以及溪口五林村、西坞金峨村等4个农业公园。成功创建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4家,

新农村建设。建成梳理式改造村60个,成功创建小集镇式中心村1个、历史文化保护重点村1个、美丽乡村示范镇(街道)两个、乡村振兴示范带1条、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69个(其中精品村23个)、省级善治(示范)村40个。创建“浙东民居”样板村1个、培育村1个,市级农房改造示范村7个。实施垃圾分类智分类村104个,成功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村1个,市级垃圾分类示范镇1个、示范村3个。

水利建设。全年水利建设完成投资19.75亿元。葛岙水库工程、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二期)工程、剡江(畸山至萧王庙)及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龙潭滞洪分洪区改造工程、鱼山与大欧泵站工程、倪家碶河整治工程、海塘安澜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完成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4座山塘分类治理;河湖库塘清淤累计完成25.15万方;中小河流治理累计完成4公里;完成1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249座重要山塘安全评定和4座水闸安全鉴定;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5平方公里;新增水域面积7万平方米。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473.18亿元,比上年增长9.4%。规上工业中32个工业行业大类有24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行业增长覆盖率75.0%;实现规上工业出口交货值170.07亿元,同比增长22.4%,工业新产品产值率21.7%;新兴动能加速壮大,规上工业中高端装备制造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2.8%、19.6%、18.6%、18.5%;规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64.57亿元,同比增长12.7%,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2%。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上亿元企业达到157家,比上年增加32家。

建筑业。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0.75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0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7.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755.5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7%,新开工新型建筑工业化面积为271.7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7.18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8.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下降71.0%;第二产业下降0.6%,其中工业投资与去年同期持平;第三产业增长34.9%。项目投资增长1.4%,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下降17.0%;完成房地产投资242.69亿,增长55.2%。民间投资增长8.3%,建安工程投资增长18.3%。商品房销售面积146.06万平方米,下降47.8%;二手住房成交4169套,成交面积4.5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7.23%。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深入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完成阳光小区、强人花园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扎实推进城乡危旧房整治,完成13.9万户农房排查并完成录入,录入率100%;共治理改造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35户;落实500幢城镇房屋日常动态监测和网格化巡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中心城区已成立业委会的物业小区37个,全区三分之一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已建成三星级以上平安小区。镇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莼湖街道、西坞街道获评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完成2020年度大堰社家畈村、裘村翔鹤潭村等4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滕头社区、金钟社区等5个社区列入省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全区65个小区的厨余垃圾、140家企事业单位的餐厨垃圾、156家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有害垃圾纳入“公交化”收运处置体系。全年生活垃圾处理总量9.91万吨,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7%。实施市政设施整改。全年累计清淤疏通管网484.97公里、检测221.52公里,修复15.68公里,完成日处理量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65个;新增绿地39公顷,养护绿地面积130余万平方米,新增口袋公园2处;智慧停车(二期)已完成智能管理中心的建设,新增车位1572个,安装高位视频设备550个;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640余次,劝导教育各类违法违章行为6.3万余起。

五、交通运输业

交通投资。全年完成交通投资21.1亿元,同比增长13.6%。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一期、沿海农村联网公路石沿段二期(沿海旅游观光道路石沿段)、马松线K4+000-K11+500提升改造工程(沿海旅游观光道路马松线段)、溪口镇旅游专线(溪南隧道)工程、奉化东环路(K0+000~K5+240)改造提升工程、下湖线提升改造工程、锦奉大道路面提升工程顺利完工。完成15条20.6公里农村公路加密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危桥改造、边坡整治等项目。年末,全区公路总里程1412.16公里,其中三级以上公路462.44公里,路网密度111.36公里/平方公里。

交通运输。完成营业性公路客运量72.47万人次,同比下降61.4%,旅客周转量5102万人公里,同比下降72.6%;完成公交输送旅客83787人次,下降45.65%;货运量3996万吨,同比下降4.3%;完成货运周转量566780万吨公里,同比下降6.2%;完成水上货物运输量544万吨,货物周转量876180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2%和增长8.5%。

公共交通。公共交通不断优化,大力推进与宁波主城区公交一体化发展,结合轨道3号线的开通,调整33条公交线路对接轻轨金海站、大成站;另有2条线路进公交西站,促进奉化全部镇街道及开发区公交与轻轨接驳。年末,全区共有营运公交车691辆,公交线路总长度2517.6公里,公交输送旅客2452.96万人次,增长20.9%。

六、贸易和旅游业

贸易业。全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比去年增长32.5%,其中限上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33.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14亿元,增长6.3%;累计发放消费券13.34万张,产生交易24.5万笔,涉及优惠金额2862.91万元,带动消费人数14.5万人次。

对外贸易、合作。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62.91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外贸出口总额229.54亿元,增长18.0%。实现跨境电商出口额39.52亿元,同比增长15.2%。加大外贸企业招引力度,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达1.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9%。

旅游业。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78.45万人次,同比增长7.5%,实现旅游总收入73.98亿元,同比增长5.55%。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增奉化博物馆景区,共计2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新增联步青云景区,共计5个。青创大走廊等2条精品线路、惠政老街等2个特色街区新装亮相,名山风景线获评全市首批最美精品线路。新增民宿8家,累计达130家。

七、金融和证券

金融业。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52.83亿元,比年初增加136.89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各项贷款余额1178.99亿元,比年初增加193.58亿元,比上年增长19.6%。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45亿元,不良贷款率0.38%,比年初下降0.17个百分点。

保险业。全年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3.6亿元,比上年增长0.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6.31亿元,减少5.3%;人身险保费收入7.29亿元,增长6.9%。

证券业。全年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成交总额1756.27亿元,比上年减少18.0%。年末全区7家证券营业部,证券从业人员82人,证券投资者66325户。

八、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区新立项实施宁波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30项,其中国家级科技项目47项,省级7项,宁波市级376项。全年申请专利3539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888件;授权专利2872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14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74件。落户锋成纳米材料研究院、瑞凌辐射制冷研究院2家研究院和瑞嘉通讯技术研究院、麦博韦尔研究院、海上鲜海洋新经济研究院、瑞晟智能物流研究院、茗山科创中心5家数字产业平台。新增“小而美”苗子企业22家,“春苗计划”创新孵化平台1个。

教育事业。全区现有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50所,幼儿园74所。在校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54432名、幼儿园在园幼儿14483名,其中普通高中学生6280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4036名、初中学生13764名、小学学生30274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78名。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3862名、幼儿园专任教师1076名,其中普通高中746名、中等职业学校326名、初中1202名、小学1562名、特殊教育学校26名。全区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9.86%,基本实现了普及十五年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小学生均占地面积22.25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25台;初中生均占地面积43.89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34台;普高生均占地面积84.71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53台;中职生均占地面积33.12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35台。

人才工作。实施“全国选才”战略,先后组织5次27场赴外招聘,成功举办了春夏等15次大型公益性人才交流大会,2.1万人次进场应聘。全年引进和新增各类人才1.85万名,其中博士48名,硕士497名;培训各类人才 39436人次。推荐晋升高级以上职称174人,晋升中级职称357人,478人获得初级职称。年末全区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0201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20168人,各类农民技术人员3725人。

九、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全民艺术普及深入推进。博物馆举办讲座145场,参与人数达8200余人次;开设展览10场,共接待观众22.9万人次。“山海交响——奉化历史文明展”获评“第十五届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项目”。开展“和乐大舞台”、“百姓戏台”、“宁波走书”等惠民活动680余场。“一人一艺”全民艺术培训100余场次,受益群众超5000人次。实现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5100m2。新增图书采编到库10.16万册,累计达到73.91万册;依托巴人读书节、凤麓讲堂等平台载体,举办阅读推广活动507场次。红帮裁缝技艺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弥勒文化被确定为首批“浙江文化标志”培育项目。

卫生事业。全区有医疗卫生机构484家,核定床位2811张,有卫生技术人员470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896人,注册护士1856人。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实现国卫镇创建全覆盖、市卫村全覆盖,省卫村覆盖率达到86%。4家公立医院的27个学科分别与上海、杭州、宁波等地11家三甲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区域就诊率94.2%,基层就诊率达到67.95%。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报告发病率255.62/10万,同比上升20.35%。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已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全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26.72万剂次。开展各类健康巡讲1606场次,受教人群4.2万人。成功创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体育事业。持续打造第六届桃花马拉松、第三届海峡两岸排球精英赛、第八届江南百英里雪窦山越野赛等品牌赛事IP,海峡两岸桃花马拉松获评中国田径协会铜牌赛事和最美赛道特色赛事。举办区级及以上赛事活动250余场。徐凫岩运动景区入选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项目和长三角体育旅游目的地,商量岗获评浙江省运动休闲优秀项目,奉化区获“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称号。总投资约5.5亿元的新体育中心项目体育场(田径场、游泳馆)主体结构结顶并投入使用,22个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如期竣工,获“十三五”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突出贡献奖。全区1965个公共体育场馆和963.09公里登山步道全面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管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平方米。东京奥运会奉籍运动员汪顺勇夺我区首枚奥运会金牌,奉化区获2021年度浙江省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区共有8个街道、4个镇、39个社区、10个居民区、283个行政村。年末全区户籍人口477862人,比上年减少1535人,其中城镇人口222172人。全年出生人口2190人,出生率4.58‰;死亡人口4085人,死亡率8.55‰;人口自然增长率-3.97‰。

居民收支。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587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4495元,增长9.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38453元,增长10.0%。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1.69:1缩小到1.68: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41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89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4%、17.7%。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8.0%、33.1%。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1平方米。

图2:历年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

社会保险。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年末,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9823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174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815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9100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49118人。

民生保障。年末,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总数为6263户8477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842元提高到1005元,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95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268人,从1555元/月提高到1709元/月。发放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和节日生活困难补助金1939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209万元;临时救助款459万元,2047户3433人次困难家庭得到了及时救助;为17134名我区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186万元。全年合计床位5059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6.6张。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33家,其中5A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家,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3家,机构数量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农村,服务覆盖全区所有居家老年人。

慈善事业。全年慈善机构募集善款4405万元,救助支出4328万元,受助的困难群众达1.08万人次。区慈善机构累计募集已达43253万元,累计救助支出37034万元,受助54.21万人次。

十一、资源环境、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全年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7.3%,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达到100%,15个县控以上断面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大堰生态环境教育特色小镇荣获“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1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大堰镇、箭岭村和张家村成为全省首批低(零)碳试点创建单位。环境投诉量连续七年稳步下降,“1+X”环境监管模式服务企业408家次。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全部完成,共计排查入库生态环境问题566个。全社会用电量46.6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6%,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6.60亿千瓦时,增长8.7%。

平安建设。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3%、40%;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累计成立检查组1126个,检查单位12330家,排查发现一般隐患22201条,已整改20780条,整改率93.6%。全区落实防汛抢险队伍42支1592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2支60人,防汛抗洪抢险应急连125人。落实避灾安置场所217处,323个行政村防汛形势图实现图表化,新建省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36处。

全年完成食品定量检测1947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35批次。药品监督抽样250批次,检验均为合格,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87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88例。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852件,其中药械化领域案件40件、食品领域案件51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举报投诉中心和消保委共受理举报投诉3205件。全区信访总量(不含来电)为3152件人次(含上级登记1358件人次),同比下降32.4%;其中来信458件(含上级登记414件),网上信访1974件,四级走访共179批/720人次,同比批次及人次分别下降29.3%和24.2%。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受理群众来电、网上投诉共113591件,同比下降6.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9.3%和100%;健全防范处置欠薪机制,共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案件248起,涉及职工5930人,涉案金额8110万元,结案率达99%;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区受理劳动争议993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8.4%,调解率达到84.3%。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4)根据上级文旅部门统一部署,旅游业的统计方法和口径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