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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信息解读:莼湖街道关于土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特编制此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奉土整﹝2021﹞1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提升耕地质量,有效破解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难题,加快推进街道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根据奉化区政府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关于增减挂钩的年度指标任务,以街道“十四五”农村宅基地复垦潜力数据库为基准,分年分批按计划完成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指标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基本原则
该实施方案坚持以下三个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依法实施原则;2.坚持统筹规划、区块推进原则;3.坚持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原则。
(四)工作措施
为推进此项工作扎实开展,从以下四个措施进行推进:1.强化规划编制与实施;2.加强资金补助力度;3.规范农村土地管理;4.保障农民各项权益。
(五)具体实施步骤
1.项目区确定阶段: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综合考虑资源、资金和政策的整合力度,按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在认真分析村领导班子工作能力、群众意愿,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项目区范围。
2.项目方案申报阶段:在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看、调查确认基础上,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区在未经勘查确认前,不得拆除原有房屋,应保持房屋原貌。规划完成后,增减挂钩规划设计方案向市增减挂钩办公室申请,区增减挂钩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对论证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公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涉及到拆迁的农户,由街道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被拆迁户分别签署同意搬迁协议。项目编制后,由街道报经区政府审核同意,逐级上报宁波市政府、省政府批准实施。
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后,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对原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工期安排等。复垦工程由所在行政村实施。原则上复垦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实施。复垦工程属小微项目的,由行政村上报街道同意后,点工实施。工程造价以审核为准。
4.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完成后,由奉化区政府组织初验,宁波市政府组织复验,最后由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复核确认。项目验收合格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和有关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龚欣丹
联系方式:0574-8874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