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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2-111345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22〕3号 发文日期 2022-03-15 成文日期 2022-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县江、东江和剡江流域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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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区县江、东江和剡江流域禁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奉化区县江、东江和剡江流域禁渔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我区三大内河流域禁渔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违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内河水域生态环境,坚决打赢内河禁渔工作攻坚战。

二、禁渔区域范围和时间

(一)禁渔区:奉化县江、剡江、东江流域。

(二)禁渔期:2022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禁止收售违法渔获物。

三、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以改善和修复县江、剡江和东江等三大内河水域生态,推动内河水域环境改善,紧扣“全面禁渔”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思维、强化综合施策,确保应禁全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二)问题导向。以禁渔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梳理问题,注重“靶向治理”,突出问题补短板,聚焦责任抓落实,推动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三)属地管理。沿河属地镇(街道)要切实扛起三大内河流域禁渔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挂图作战、分区管理。

四、目标任务

在禁渔期内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含违法捕捞),努力实现内河“三无”目标,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具、无捕捞生产。构建水产品从水域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斩断水产品违法捕捞、运输、销售、经营的地下产业链,努力实现“内河无捕捞行为、市场无违规交易”等禁渔目标。

五、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专班。在奉化区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奉化区三大内河流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工作计划。

(二)全面实施禁渔。2022年3月1日前,属地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河全面禁渔宣传,悬挂标语、分发宣传单,并组建护渔队伍,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巡查检查,配合办理违法捕捞案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完善管理机制,将内河禁渔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专项执法打击。成立打击违法捕捞(违法渔获物交易)执法行动工作专班并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强化执法检查,形成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巩固提升禁渔成果。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打击内河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六、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属地镇(街道)要在禁渔前和禁渔期间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手段优势,强化向社会大众宣传。深入农村、市场等地方向广大群众宣传禁渔时间、范围及禁止行为、违规处罚等事项。鼓励群众和媒体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监督热线,鼓励群众举报内河涉渔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营造全面禁渔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监管格局。

(二)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属地镇(街道)等部门(单位)要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行刑衔接、联合办案、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依法严厉打击内河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造销售违法渔具网具及收购加工销售利用违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违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消费;对打着“内河野生”旗号的餐饮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全面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对照内河全面禁渔要求,进一步检查落实设置禁渔标志牌、建立健全管护巡查机制等工作,确保禁渔后禁得住、管得好。要组建扩建内河护渔员队伍,协助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构建群管群护格局。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形成“水上查、岸上堵、桌上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斩断水产品违法捕捞、运输、销售、经营的地下产业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属地镇(街道)是内河禁渔工作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排摸调研,制定相应禁渔行动方案,具体实施禁渔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狠抓责任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要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提升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执法监管能力;要强化装备保障,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在重点区域布建监控点位,配置一批高清监控、高空瞭望等多维感知设备;要强化经费保障,做好执法人员行动期间的工作保障和生活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健全问责机制。内河禁渔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内河禁渔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有效落实。将督查与问效、问责贯穿禁渔工作全过程,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禁渔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责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附件:奉化区三大内河流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奉化区三大内河流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张  巍

副组长:唐建海    区府办

    周开波    区农业农村局

成   员:周海刚    区农业农村局

    许亚代    区法院

    张春宝    区检察院

    陈志尧    区公安分局

    张成方    区财政局

    邬光达    区水利局

    陈静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宏权    锦屏街道办事处

    施水锋    岳林街道办事处

    毛合钢    西坞街道办事处

    竺裕达    尚田街道办事处

    谢贤伦    萧王庙街道办事处

    徐  军    江口街道办事处

    孙  翔    方桥街道办事处

    李科盛    溪口镇政府

    金忠芳    大堰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周海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协调、进度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渔政执法工作内河违法捕捞行为露头就打,对三无船舶坚决依法予以没收销毁,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提高涉渔违法行为的打击效果,在主要内河干流流域设置宣传牌,制作禁渔通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制品,组建护渔队伍,对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式的认定提供技术支持,牵头宣传引导,广泛宣讲政策,形成禁渔的良好氛围,树立禁渔工作先进典型,抓好警示教育、典型曝光、以案说法和媒体报道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内河违法捕捞刑事打击和巡查巡逻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禁渔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违法犯罪行为,对市场、餐饮场所等涉嫌刑事的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

区水利局负责横山水库、亭下水库及河道等自然水域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违法捕捞行为,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区检察院、区法院负责全流域禁渔禁捕案件相关司法工作,加快推进公益诉讼,守护奉化内河渔业生态环境。

区财政局负责要做好禁渔装备建设、执法监管等资金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农(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在职权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交易和以养殖鱼类冒充野生鱼类的欺诈行为。

属地(镇)街道要加强辖区内河的禁渔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各河道岸边、各社区或村庄设立禁渔标志牌,悬挂横幅或分发禁渔手册等,组建内河护渔员队伍,落实日常监管和巡查,将禁渔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对违法捕捞行为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情节严重和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清理三无船舶和违法网具等。

视频解读:(视频解读)奉化区县江、东江、和剡江流域禁渔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