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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2-111386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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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6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区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在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职责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制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十五)拟订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与经济发展指导科、乡村振兴协调科、农村社会事业科(挂乡村振兴建设科牌子)、种植业和农田建设管理科、经营管理科、人才与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法规与仲裁科(挂信访室牌子)、渔业渔政渔监科、农机畜牧科等内设机构。区农办秘书科设在本单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的机构设置,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区农业农村局下属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45434.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4543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1.87万元,占17.7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9363.08万元,占42.61%;其它收入1054.02万元,占2.31%;上年结转16955.58万元,占37.31%。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45434.5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99.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9363.08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532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2.6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01.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8.73万元,项目支出42113.92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4380.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06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363.08万元,上年结转16955.5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99.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9363.08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426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2.6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17.4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605.61万元,主要是2022年单位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16955.58万元,2021年部分资金通过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不列入本单位2021年执行数统计范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8.34万元,占1.62%;卫生健康支出(类)99.69万元,占0.39%;农林水支出(类)24266.82万元,占96.99%;住房保障支出(类)252.6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40.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1.3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9万元,下降2.82%,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7.6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91万元,增长2.92%,主要是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8.8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7万元,增长2.95%,主要是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2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6.36万元,下降18.88%,主要是2021年包含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单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1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2万元,下降22.00%,主要是2021年包含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单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2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2.24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单列。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396.6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4.4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6.38万元,增长72.22%,主要是2022年预算项目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73.3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5.64万元,下降24.30%,主要是2021年执行数包括下属单位借用到局本级的人员公用经费支出数。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8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35.00万元,下降86.29%,主要是2022年减少工程学院项目奖补等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10.5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70万元,增长9.62%,主要是2021年部分资金通过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不列入本部门2021年执行数统计范围。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4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08万元,下降10.14%,主要是2022年执法船运行费等项目功能科目调整,新增渔政执法车更新项目资金,故略有差异。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3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新增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编制、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项目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8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8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2年预算数包括上级上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971.4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84.11万元,增长23.39%,主要是2022年粮油种植面积增加,项目资金增多。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1711.0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35.70万元,增长95.47%,主要是2022年预算数包括上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1098.8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32.27万元,增长199.77%,主要是2021年部分资金通过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不列入本部门2021年执行数统计范围。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1550.5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30.25万元,增长149.98%,主要是新增来料加工补助项目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47.5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66万元,下降5.30%,主要是2021年有本级上一年度资金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5.8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5.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2年预算数是2021年上级结转的项目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14630.0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013.65万元,增长160.49%,主要是2022年预算数是2021年上级结转的渔业发展项目的资金。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194.8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5.19万元,下降18.83%,主要是2021年有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35.8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8.92万元,下降52.29%,主要是2021年有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636.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42.00万元,下降53.85%,主要是2021年有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6.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50万元,增长4.90%,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6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49%,主要是可享受购房补贴的人员减少。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0.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0.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90%,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3.5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50%,主要是渔政执法车更新。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9363.0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8939.29万元,主要是部分资金通过文件形式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不列入本部门2021年执行数统计范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19363.08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7679.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房改造、资源型机耕路等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生产发展支出(项)3359.2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维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经营主体贴息、粮食复种补贴等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5475.80万元,主要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土地流转补助经费、低收入农户扶持、农指员经费补贴、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等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848.2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站点建设、公厕革命等项目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8.73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20.27万元,增长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为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158.34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3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3777.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8.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0.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1.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2.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23.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4.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6.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7.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 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8.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9.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0.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1.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3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3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