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2-111595 | 组配分类 | 其他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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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7 |
为缓解城区交通拥挤,优化公共停车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 话:89294236; 联系人:郭 辉
2、地 址: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613室(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城区交通拥挤,优化公共停车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奉化城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和政府(或国有资本)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二、收费原则
一是推行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差别化,适当扩大中心城区与城区外围的收费差距,促使车辆向城区外围分流,减轻中心城区交通压力;二是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周转率,倡导市民绿色出行;三是遵循合理补偿经营成本原则,综合考虑停车资源供求状况、地理位置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
三、收费体系
(一)根据城区道路交通流量、通行能力和停车需求等确定道路区域等级,共分为三级(详见附件1);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时段和不同区域累进计费(详见附件2)。
(二)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地面与地下分类计费(详见附件3)。
(三)对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停车点(公共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视情况作适当优惠,具体由各机动车停放场所经营者自行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机动车停放场所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停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应免收停车费。
(三)机动车停放场所经营者可在不高于附件2和附件3指导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公立医院、体育场馆等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四)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区价格主管部门之前印发有关停车收费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我区城区道路区域等级划分
2、我区道路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3、我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附件1
我区城区道路区域等级划分
附件2
我区道路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等级 | 日 间 8:00-17:30(含) | 夜 间 17:30-次日8:00(含) |
一级 | 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3元/车次,1小时至4小时(含)每小时加收2元/车次,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3元/车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最高每车次不超过2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 1小时内(含)免费,超出免费时长1元/小时,5元封顶。 |
二级 | 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3元/车次,1小时至4小时(含)每小时加收1.5元/车次,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车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最高每车次不超过15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 1小时内(含)免费,超出免费时长1元/小时,4元封顶。 |
三级 | 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3元/车次,1小时至4小时(含)每小时加收1元/车次,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5元/车次,连续停放24小时(含)最高每车次不超过1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 1小时内(含)免费,超出免费时长1元/小时,3元封顶。 |
附件3
我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类 别 | 指导标准 |
地面公共停车场 | 1小时内(含)不收费,1小时至2小时(含)收费3元/车次,2小时至4小时(含)每小时加收2元/车次,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3元/车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最高每车次不超过2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
地下公共停车场 | 30分钟内(含)不收费,30分钟至1小时(含)收费3元/车次, 1小时至4小时(含)每小时加收2元/车次, 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3元/车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最高每车次不超过2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3月17日至3月25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