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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2-110799 组配分类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3-02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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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主要职能 3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3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3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3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4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4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5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6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7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7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

(一)机关运行经费 8

(二)政府采购情况 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9

一、收入科目 9

二、支出科目 10

三、机关运行经费 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3161.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316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9.82万元,占99.63%;上年结转11.99万元,占0.37%。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3161.8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263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2.5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1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6.26万元,项目支出120.85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61.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149.82万元,上年结转11.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263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2.59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1.8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25.07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为政法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按实际下达金额年中追加预算,未列入2022年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2638.63万元,占83.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6.8万元,占7.17%;卫生健康支出(类)83.79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类)212.59万元,占6.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367.1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3.65万元,下降5.34%,主要是公用经费核减以及人员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0.8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08.53万元,下降77.17%,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按实际下达金额年中追加预算,未列入2021年年初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150.6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67万元,增长2.50%,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均拨款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0.5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27万元,增长14.16%,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7.4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8.7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0.2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5.73万元,下降20.70%,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8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26万元,下降17.72%,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6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7.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1年未使用该科目。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4.1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57万元,增长2.80%,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等。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4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55万元,增长7.01%,主要是人员增加,房改补贴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26.2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3.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5.1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2.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47.87%,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增加19.09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7.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保有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检察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6.26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49.30万元,增加17.80%。其中32万为公用经费(其他),为年初时申报公务用车购置费单独设置科目,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后,此科目不再做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指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