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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2-110875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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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3 |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2.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拟订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参与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更新改造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8.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体系管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0.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推进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负责全区建设用砂市场管理、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以及有关建材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11.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
12.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和监理造价咨询业等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3.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和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资产、科学技术、信息化建设和工程建设管理,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参与军民融合建设。按照职责分工承担人民防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14.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区住建监察大队、局属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局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站、局属区城镇建设档案室、局属区人民防空管理服务站、局属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局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局属区房屋安全管理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2471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247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02.97万元,占48.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139.4万元,占41.02%;上年结转2474.73万元,占10.01%。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24717.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0.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472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419.67万元、其他支出(类)2774.6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33.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72.84万元,项目支出20610.51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71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210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139.4万元,上年结转2474.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0.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472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419.67万元、其他支出(类)2774.64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77.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906.80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大楼装修设计搬迁项目增加1847.65万元;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美丽城镇建设等增加2249.78万元;人防业务经费及职工退休调离辞职等减少1076.31万元;棚户区改造、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项目,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减少1864.73万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减少9226.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0万元,占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11万元,占3.25%;卫生健康支出(类)140.97万元,占0.96%;城乡社区支出(类)7361.95万元,占50.50%;住房保障支出(类)6419.67万元,占4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8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853.72万元,下降91.15%,主要是减少了人防上缴上级支出及507人防升级改造项目功能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3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1.98%,主要是退休人员及退休人员活动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6.3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65万元,增长8.65%,主要是退休人员及退休人员活动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4.2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08万元,增长2.15%,主要是人员调动、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7.1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06万元,增长2.17%,主要是人员调动、退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2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57万元,下降23.93%,主要是人员调动、行政单位医疗费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2.0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8.78万元,下降18.63%,主要是人员调动、事业单位医疗费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6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1.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调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29.0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7.22万元,下降9.65%,主要是2021年局机关行政人员有所调动,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92.9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142.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249.7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237.04万元,增长17559.18%,主要是结转上年农村“安居宜居美居”、美丽城镇建设等项目资金,2022年新增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资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621.7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1.78万元,增长11.03%,主要是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站2021年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及新增了消防第三方协助验收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426.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18.50万元,增长134.64%,主要是增加了507人防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30.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0.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新增了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项目。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84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622.67万元,下降65.76%,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租房贷款减少2325.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增加590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1469.1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456.90万元,增长11864.01%,主要是2022年预算支出1469.18万元,因2021年功能科目放于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贷款项目。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809.8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216.34万元,下降89.91%,主要是2022年未安排预算,只结转2021年的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9.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87万元,增长3.41%,主要是人员调动。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0.8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30万元,增长2.86%,主要是人员调动。
21.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955.3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6.19万元,增长4.83%,主要是人员调动及功能科目调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06.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3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72.8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2.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13%,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00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139.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86.82万元,主要是一、根据宝花路东延锦屏南路至金钟路段道路工程PPP项目合同应付运营补贴比去年增加了276.64万元;二、减少了中山公园出入口改造及桃庄东侧绿化提升项目340万元;三、局本级根据中山东路延伸段及长汀路(西河路至东环线)道路工程PPP项目合同2022年需支付可用性服务费7364.76万元,比去年减少423.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2774.64万元,占27.00%;城乡社区支出(类)7364.76万元,占73.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7364.76万元,主要用于中山东路延伸段及长汀路(西河路至东环线)道路工程PPP项目的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2774.64万元,主要用于宝花路东延锦屏南路至金钟路段道路工程、旧城改造安置房-惠政老街等四个区块建设工程PPP项目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奉化区住建监察大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45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7.78万元,增长7.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2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2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7135.7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503.4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9.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3.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4.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支出。
2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2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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