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1年度考核通报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奉化区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考核,通过定点医药机构自评和结合日常管理考评,现就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共94家,按照类别有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改制卫生所、中医、口腔、综合类门诊部(诊所),其中奉化区人民医院、奉化区中医医院、奉化区溪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奉化区锦屏岳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奉化新桥骨科医院5家医疗机构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奉化区溪口医院等19家定点医疗机构为年度考核良好单位,奉化区尚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8家医疗机构为年度考核合格单位,奉化国康门诊部、宁波弘润堂参茸有限公司奉化中医综合诊所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详见附件1。

二、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零售药店共124家,其中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强壮连锁店、宁波奉化锦屏平安百姓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奉化君麟府连锁店、浙江友禾大药房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岳林一店4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奉化江口连锁二店等120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年度考核合格单位,详见附件2。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等法规政策条款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医药机构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

 

附件1:奉化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2:奉化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