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194/2022-11091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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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4 |
2021年度奉化公安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工作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以执法规范化提升年为载体,从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管理工作、严把分局案件质量关、提升执法监督效能等方面入手,按照上级要求深入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派出所办案负面清单制度、中层领导履职制度,全力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扎实开展信访源头治理工作,狠抓执法质量提升。
(一)扎实推进派出所办案负面清单制度。2021年10月以来,分局通过项目化运作、科学化用警、常态化督导,全力推进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工作落地,实现警种担当打击主力,派出所回归基础主业的良好效果。目前以“派出所+业务警种”两级架构工作模式办理负面清单案件,初步厘清业务警种与派出所的办案范围和配合机制,全力推动办案效能和执法质量同步提升。
1.项目化运作,明确职责分工。一是细化实施方案。前期组织多次专题会议和大量专题调研,对历年办案数据、所队警力使用和办案模式调整等开展专门研究分析,在严格执行省厅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奉化实际,出台《奉化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规定》、《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二是明确目标。明确警种完成全局刑事打击处理目标的70%以上。推动构建警种主办刑事案件的侦查办案模式,减轻派出所办案负担,同时要求警种关注办案质量,多办团伙性和系列性违法犯罪案件,力求多出大案要案和精品案件。三是厘清职责边界。厘清派出所工作正面清单,完善主防机制,推动派出所回归主业,提升派出所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2.科学化用警,统筹资源力量。增强业务警种办案力量,目前业务警种办案民警人员总数49人(除交警大队),抽调3名业务骨干充实业务警种,并挖掘警种内部办案力量,树立办案实干唯先的工作导向,将警种民警办案能力实绩直接与评优挂钩,倒逼警种在岗民警想办案、会办案。
3.常态化督导,确保提质增效。一是加强业务警种法制支撑。强化法制支撑向业务警种适当倾斜,法制大队根据职责分工,将5名法制民警以“一对一”比例捆绑至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环侦五大警种,切实当好执法“质检员”,守好执法质量“责任田”。二是动态执行法制监管。明确案件移交时限,规定各派出所在负面清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及审讯等工作,认为符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联系业务警种办理并办理案件移交手续,至迟不得超过到案后18小时。法制大队组建负面清单及执法源头巡查小组,一手抓全局执法情况巡查,每日逐一核查是否存在未及时受立案或移交案件,并跟进督促整改;一手抓移交案件质量把关,落实专人对派出所的未破未结案件组卷情况、初查初侦质量进行审查。
(二)把握关键少数,推动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落地落实。分局建立责任捆绑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中层执法履职十条刚性措施》,将中层领导执法履职情况纳入办案单位和个人综合绩效考核。
1.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单位日巡查、周研判、月考评的工作机制。紧扣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六大执法要素,落实中层领导在接处警、现场执法、出所辨认、初侦初查等源头执法责任制,通过实时巡查、动态监督、及时整改,确保把住规范执法第一关口,预防和减少源头执法问题及有责信访投诉。
2.严格落实中层领导值班坐堂制度。促使中层领导全面掌握值班当天的所有接处警情况,指挥、调度当天的警情处置并及时对警情处置情况进行审核工作,法制大队每月定期对中层领导落实值班坐堂制度进行抽检,对未全面掌握一日警情的值班领导在每月执法通报中进行通报,并给予单位执法考评扣分。
3.严格落实中层领导审核审批职责。制定出台《奉化分局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及执法监督流程表,以条目式的方式明确中层领导27个方面审核职责,在案件上报法制审批同时,将执法监督流程表一并报送法制备案,杜绝中层领导审核审批流于形式,或出现委托他人代为审核的情况。
4.严格执行中层领导办案制度。将中层领导办案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实行每月排名并上网通报。鼓励中层领导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能力素质与中层履职要求相适应、相匹配,为本单位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高质量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目前分局已在谋划新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分局新办案中心选址于分局原看守所位置,与情指中心、大数据侦查中心等五大中心一同建设推进,目前已由奉化设计院设计大楼图纸。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第一套方案为在五大中心楼旁建设副楼,每层1600平方共2层约3200平方,用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第二套方案为2500平方一层,四五六楼面积略小,办案中心位于一楼整层和二楼半层,两套方案均能满足办案中心对使用面积的要求,届时将实现集约化办案、全流程管控、一站式服务、专业化保障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办案专业化,管理精细化。
1.健全功能区设置。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将设置办案区、办案辅助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临时保管区、支撑保障区、协同服务区、其他功能区等七大功能区域。其中执法办案区将增设远程提审、审讯指挥等功能室,配备电子签名捺印等设备,助推智能办案。配备人员轨迹管控、智能看管等设备,加强涉案人员智能化管控。办案辅助区设置专门工位,供办案民警开展信息采集录入查询、文书制作呈批开具、电子组卷、光盘刻录、复印打印、案卷整理、案件会商等工作。案件管理区将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标准化指引》要求,围绕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等执法要素,设置登记分案、审核审批、进程管理、执法巡查、卷宗保管、质效评估等区域,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日常巡查、检查监督、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办案活动的全流程管控。涉案财物临时保管区,按照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建设,用于物品移交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中心前和检验鉴定期间的临时存放。加强涉案财物收集、固定、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督,不定期开展涉案财物检查监督,对未及时出入库、违规处置或者不及时处置等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整改处理意见。支撑保障区设置专门区域,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供身份核查、轨迹研判、视频分析、外围调查、网上搜证、口供突破等支撑服务,促进破案攻坚、深挖犯罪、全面取证、精准打击。
2.完善配套机制。分局在还未建立新执法办案中心的情况下,将先行完善原来岳林执法办案中心运行模式和制度,结合方桥派出所分中心的建设,将刑事案件全要素纳入中心办理,出台《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规范》,为新执法办案中心建立奠定人员和制度基础。岳林执法办案中心将加强执法巡查、通报执法状况、分析执法问题、预警执法风险、消除执法隐患,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3.推进信息应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将与执法信息化建设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应用,充分运用人员定位、人像识别、视频跟踪、电子标签、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加强涉案人员、财物、卷宗等智能管控,确保执法安全。围绕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文书开具、数字卷宗、审核审批等执法环节,应用电子签名捺印、语音转写、远程取证等技术,推进政法机关数字卷宗单轨制、一体化办案,涉案财物换押式移交,提升执法效率。智能分析执法问题,完善执法档案,有针对性地制作可视化执法指引,提升执法能力。
(四)全力推进信访积案攻坚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分局信访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信访源头治理工作,全力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引导信访下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
1.副区长、公安局长毛世汇为我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了法制大队为牵头部门,强化日常法制督查、通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近年来未有执法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其他各业务分管副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责任人,定期督导各自联系派出所每月执法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各业务警种依法履职情况,全面落实依法执法、依法履职、依法审批等,助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到全局中心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尤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相关打击处理情况、依法侦办情况皆由副区长、公安局长毛世汇定期向区委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同时,各派出所定期向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做好相关请示汇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落实有待深化。分局建立案件五级审核制、中层领导办案、派出所领导坐堂值班、接处警规范、错案追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部分办案单位中层领导表现为重破案轻办案、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跟踪管理滞后等现象依然存在,导致一些问题屡改屡犯。
(二)配套措施有待细化。派出所办理刑事负面清单制度、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处于起步阶段,人员配备、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尚未完善,需进一步探索细化。
(三)信访亮点有待强化。近几年来,分局信访工作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执法工作举措不多,缺乏有引领性的亮点工作。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业务办理也存在一定的不规范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争取早日立项动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新建设奉化分局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后将进一步科学确定集中办案范围,以及业务警种与派出所办案分工,确保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中办理。同时,要按照运行管理实体化要求,建立由专门民警、辅警组成的专业管理队伍。
(二)继续探索派出所负面清单运行机制。在现有的派出所对负面清单中的刑事案件开展受立案初侦初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移交专业警种办理的基础上,结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专业侦办队的建设,摸索一条更适合奉化的侦办模式,切实为派出所减负。
(三)对业务量较大的单位加强法制监督力度。对每日警情多的大桥、岳林二所实行法制员派驻,在全局范围内选拔二名法制员充实到法制大队,再由法制大队派驻二所,负责日常警情、案件、人员、涉案财物的监督和审核。
(四)改革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对大队现有的勤务模式进行调整,增加系统应用的人员,对全局的警情、案件的初审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督促各办案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压实各派出所及业务大队的案件管理室责任,让案管室切实履行起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的全过程、全要素管控职责,做到各类问题日清月结。
(五)继续抓好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考核工作。紧盯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指导各办案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取证,涉案财物及时出入库,按期按规定组卷等各项工作。
(六)持续抓好法制教育培训。结合“三能”大练兵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办案系统管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制员、青年民警的培训。坚持做好“每月一考”“每月一课”“庭审旁听”“典型案例剖析会”“教科书式执法”等多种教育培训机制,充分发挥“警师制”作用,强化青年民警实战实案锻炼,提升办案能力。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和执法资格高级考试。同时要狠抓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根据法制员选聘规定选聘好法制员,并建立“每月一次”兼职法制员工作例会、疑难案件研商会等工作制度,切实发挥重要作用。并严格落实法制员派驻制度。
(七)进一步完善分局法制考评制度。根据自身职能,落实专人做好执法制度监督工作,通过视频核查、案卷查阅、网上巡查、实地抽查等方法不定期地对中层领导履职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对未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的,将按照执法质量考评的有关规定予以扣分。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