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2-110918 | 组配分类 | 计划方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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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4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市资规局的坚强领导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聚焦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为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资规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专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听取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研究,部署下阶段法治建设工作,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性、规范性。
2.健全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有机结合,制定党员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学法用法内容。充分利用青年干部上讲台、周二夜学、学习强国等载体,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下交流与线上解读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干部职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3.积极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用法与普法并举,将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日,通过进商场、进学校,利用拉横幅、LED电子屏幕、“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新媒体联动的方式,多维度、全方位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强化以案释法,通过对自然资源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提炼,并报送至普法办统一宣传,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
(二)健全体制机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到位。针对新增违法用地时有发生的态势,我局在积极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全区违法用地现状及整治措施,抓好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全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172件,其中土地违法类126件、矿产资源违法类21件、林业违法类25件。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占用土地面积52 6982.51平方米(790.47亩),其中耕地12 6665平方米(198.50亩)、基本农田3 0290平方米(45.44亩),罚款1250 2417元;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共计没收违法所得538 0772元、罚款158 4128元;林业违法案件中,涉及占用林地面积100219平方米(150.33亩),罚款157 8366元。
2.卫片核查整改有序推进。2020年卫片136宗问题已完成整改99宗面积437.6亩,2021年1-10月份卫片55宗问题已完成整改39宗364.7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等考核指标均已降至红线以下。
3.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一是多点推进数字社会系统建设,实现不动产纳税、不动产金融、不动产司法处置、不动产电子证照业务融合、流程再造。2021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全区6家银行和1家非银行金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办理业务1087件,全面生成电子证书58508本,电子证明3197本,办理成效位居全市前列。二是创新推行不动产登记“家门口办”、交房即办证、电子票据等业务,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建设水平,二手房过户“一路通”业务开办以来深受群众欢迎,全年办理6103件。三是开展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积极探索“极简审批”,努力打造最优投资环境,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并办理31个项目的审批业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区政府审查备案;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我局起草以区政府名义发文的27件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查,提出有效、修改、废止意见,其中废止9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13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并公布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贯彻执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今年我局针对重大行政决定,均依法依规组织落实,充分保障相关权利人陈述、申辩、提供证据的合法权益,保障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5件、政府信息公开审核42件、行政处罚审核172件,撤销重大行政许可审核1件、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审核7件,其他法律文书审核20余件,主动组织召开了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小学规划调整事项的听证会;并依申请组织撤销宁波市奉化某玩具配件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拟撤销袁某意不动产登记事项和拟收回恒大奉化健康旅游小镇5-2号及6号地块事项的听证会。
3.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针对我局拟作出的解除行政合同、撤销行政许可、撤销土地登记等行政决定,在决定作出前,提前邀请法律顾问介入,与法律顾问共同探讨,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结果平台公示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实时监督。全年我局作出的172件行政处罚决定均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局年轻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考证,大力提高公职人员执法证件持有率,完成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2.规范立案查处程序。全面应用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实施执法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网上监督,通过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立案、材料扫描、网上审查、在线监察等,推进说理式法律文书,执法标准化、格式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3.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和在非农化图斑再核查行动的整改力度,对于上述专项行为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逐一处置,该拆除的拆除,该移送的移送,确保我区土地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按照“早发现、早制止”的原则,对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利用节假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就案件多发的自然资源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遏制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4.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共认领行政检查事项300余项并进行全覆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5项,完成双随机抽查次数43次,参与双随机抽查人员86人次,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五)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40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33件)、政协提案29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25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2.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积极落实行政争议化解,对于符合纠错情形的行政行为,沟通业务部门主动启动自我纠错程序,消除行政行为的违法状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于其他具有调解可能性案件,秉承应调尽调的原则,积极与争议群体沟通达成共识,争取行政争议案件息诉止争。针对行政诉讼败诉、败诉或者虽经调解撤诉但实际履职有瑕疵的案件,认真开展败诉败复案件分析,业务部门限期整改,以案为鉴,规范行政行为。全年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8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35件,民事第三人案1件),同比下降10%(去年同期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37件)。全年办理行政诉讼(包含诉前调解案件)38件、民事第三人1件中,通过自我纠错等方式积极与当事人达成共识调解后原告撤诉9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对土地征收、规划调整、矿业权出让、行政审批结果、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站及各业务条线省级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同时充分吸收在公示期间公众的意见反馈,及时进行论证研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六)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动态排查自然资源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信访事项,一案一排查,对排查出群众反应强烈的矛盾纠纷案件,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发现症结所在,并实行领导包案,通过政府救助、心理疏导、依法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全年共登记信访件281件(同期364件),同比下降23%。其中:接待走访群众23批24人次(同期27批68人次),批次和人数同比下降15%和65%;来信48件(同期41件),同比上升17%;来电125件(同期103件),同比上升21%;网信85件(同期193件),同比下降56%。对于国家信访局交办的第一批6件积案、第二批中3件以及省信访局交办的4件积案,已全部化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21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行政意识得到了加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但是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经验还需积累。机构改革后,执法工作从原先单一领域扩展到了现有的土地、矿业、林业、测绘以及规划领域,在法律法规掌握和运用上面对新的挑战,还需要执法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业务进一步扩大,但是基层执法人员并未相应增加,还需进一步配齐执法队伍,并结合运用新技术手段应用,逐步增强基层执法力量。
三是部门间交叉职能尚需磨合。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虽明确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相关职责分工,但对于具体实际操作流程及移交材料并无规定,需要两部门在履职中进一步探索、磨合,制定完备规范的执法流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定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2.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带领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及时了解形势变化和政策走向,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重要计划之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涉及重大经费使用、干部转任和提拔任用、重大项目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依法依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局领导班子对
3.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结合奉化工作实际,提出了班子成员镇街道平台“一对一”帮扶负责制,进一步深化落实“首问责任制”、“马上办”制度。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自然资源法律学习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加强对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中国植树节、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2.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核查审批后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依法查处未经审批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行为。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 同时探索使用无人机航拍巡查或借助已建监控系统、通信信号塔等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道路两侧、基本农田以及违法盗采多发地段等重要区块、重要地段实施全天候监控。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工作的推进。运用信用约束,完善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行政审批、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竞买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四是鼓励社会监督。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运用公众举报受理平台,鼓励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反映行政相对人在自然资源利用方面的问题;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
3.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落实问责机制。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市局提出的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内容和具体措施,不断修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建立起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健全工作措施,切实履行法律职责和行政职责。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制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暗箱操作和不履行职责现象的发生。
4.积极做好“八五”普法推进工作。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相关内容和区普法办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改革创新和绿色发展原则,积极配合普法办就“十四五”建设规划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规范高效的自然资源法治服务监管体系。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