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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9496251A/2022-112832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溪政〔2022〕15号 发文日期 2022-04-13 成文日期 2022-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溪口镇

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溪口镇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和防汛抗旱工作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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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站(所)、行政村(社区):

经研究,现将《溪口镇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和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溪口镇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和防汛抗旱工作预案


防台防汛抗旱工作是关系到全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地处奉化区西部山区,容易遭受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灾害,为减轻台风暴雨灾害的损失,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用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波市防洪条例》以及《浙江省沿海地区乡(镇)政府防台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防台防汛抗旱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做好防台防汛抗旱工作,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方针,立足抗灾保安全的思想。防御台风暴雨和防旱工作必须把保证人员安全、减轻贵重物资设施损失,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活用水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执行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汛前作好宣传教育、防汛物资储备、通讯报警设施、江塘建设、危房加固等准备工作。

防台防汛抗旱工作要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对在抗洪抢险和抗旱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拒不执行上级调度命令的要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防台防汛抗旱工作重点

防台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部位是:

八江、四堰、二十库、三十四塘(剡江、茗山江、革溪江、筠江、斑竹江、岩头江、跸驻江、新建江;畸山橡胶坝、湖山橡胶坝、公棠橡胶坝、徐家埠橡胶坝;驻岭水库、状元岙水库、蓄能上库、蓄能下库、茗山缺水库、乌石弄水库、周坑岙水库、陈家水库、水口水库、四明桥水库、武岭水库、塔里坑水库、石井坑水库、小溪岙水库、合时岩水库、三星桥水库、牛坑水库、茶坑水库、牛角固水库、壶潭水库;王家、长蟒坑、水涧岩、茶丘、三隐潭、新呢洞、下坑、谢婆潭、五丘田、孟坞、曹坞岙、麦固、白头湾、庙后、大坑(沙堤村)、高塘、晒坑脑、偷牛湾、竹夹岙、龙坞、潭湾、板桥弄、周夹岙、黄皮岙、庵基弄、叶夹岙、万超亩、山登、乌龟山、大坑(榆樟杨村)、凤凰山、龙潭坑、座场、里家庵。

防台防汛抗旱重点工作是:

1.要搞好五十四座重要屋顶山塘水库调度工作。一是汛前要做好防汛准备,落实专人管理;二是要正确处理好防洪、灌溉与发电工作;三是备有一套险情紧急救护预案;四是在旱情发生时,抓好用水调度,保障生活用水和保库用水。

2.要确保大江大河安全渡汛。一是要在汛前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险情的水库、防洪堤、水闸及洪水淹没范围;二是要了解汛情,加强防范,对低洼堤坝要进行加固和检查;三是要做好物资准备;四是出现险情要组织人员抢险;五是干旱期间各水库要加强调度管理,控制取水,必要时要坚决限制取水,确保水库安全。

3.在台风暴雨袭击时,镇、村、居委会、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对危房和低洼地区要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贵重物资设施要及时转移,对高空作业设施要事先做好加固工作,确保安全。

4.水利部门在汛前要做好剡江河道清障、水利在建工程检查等工作,加强汛期涉河工程及机械管理;旱情发生时要加强对涉水项目实施机械的控制,确保生活用水的洁净。

5.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点的监督工作,督促相关村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可能遭遇台风暴雨袭击前的指导人员转移工作。

三、台风暴雨消息警报前后应做好的有关工作

(一)台风暴雨消息发布阶段,根据台风消息,应主要做好防台动员、防汛物资预备工作。

(二)在台风暴雨紧急警报阶段,主要做好:

1.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并根据实际情况部署防汛防台各项工作,特别是四座堰坝、八条江、五十四座重要屋顶山塘水库要落实专人,加强值班。

2.预备役和民兵应急小分队员要集结待命,统一组织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各村、单位应及时做好本村、本单位的人畜安全转移及抢险落实工作。

4.各水力发电站及有关村要做好水库防洪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放水,以利防洪。

5.水利站(水文站)要及时掌握台风暴雨汛情及剡江等主要河道安全状况,做好政府参谋工作。

6.台风暴雨过后要做的主要善后工作:

(1)台风暴雨警报解除,降雨基本停息,洪水过境后,各村、有关单位要及时了解灾情损失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受灾情况,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领导和组织本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2)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保险部门要及时做好受灾理赔工作,指导做好避灾场所管理等工作。

(3)农业部门要配合各村,发动群众,指导和加强灾后农作物培育管理,追施肥料,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绝收的田块,要及时补种,以挽回损失。

(4)水利部门及时检查水毁工程,制订修复计划,提出建议和方案。

(5)各企业要及时清理厂房、抢修水淹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6)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己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坏的电力、通讯、公路、桥梁和民房等工作。

四、旱情出现前后的有关工作

当降雨量偏少,蓄水工程蓄水量不足,下阶段预计再次出现连续晴热少雨天气的情况下,要组织实施防旱抗旱工作。

(一)防旱抗旱原则

合理调配使用好现有水资源,对水资源紧缺地区,要本着“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流水、后库水”的原则,开源节流,着力解决群众用水困难;严格管理水库,加强统一调度;加强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防旱抗旱工作重点

1.十七座十万方以上水库的用水实行统一调度。当水库蓄水量在总库的30%时停止发电,供生活用水及保库用水。

2.各水库和山塘要加强调度管理,控制取水。当库水位降到保库水位且将影响水库安全时,禁止放水。水库管理人员和责任人要加强管理,确保水库安全。

3.沿江四座主要堰坝,要加强管理,及时检查,发现漏水,及时加固,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地表水。

4.抗旱期间,各村、单位要主动采取临时抗旱措施,如筑潭积水、打井、兴建临时抽水机埠和寻找新的取水点等,切实解决生活用水。

5.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剡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加大对污水排放企业的检查、监督力度,以确保现有水资源不因污染而失去使用功能。

五、防台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

(一)建立镇防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镇长任防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总指挥;武装部长、农业副镇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公安分局、供电所、水利站、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路政中队、公路养护所、广电站、人保公司、电信支局、水文站、学校、奉化第二医院、自来水厂、各相关办公室、各便民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台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政府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协调本镇内的防汛抗洪和防旱抗旱工作。

2.认真贯彻立足于防大洪、抗大旱,部署年度防台防汛抗旱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协调部门上下之间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村和单位做好防台防汛抗旱物资、预案编制等准备工作。

3.在洪水、台风暴雨等出现较大灾害时,要组织干部群众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救灾工作,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安排灾民生活,重建家园等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督促支持水利部门组织进行河道清障和加固江堤、危险水库堰坝等工作。

5.协调处理村与村之间,单位、企业与村之间重大水事纠纷。

六、有关部门、单位及联村干部防台防汛防旱工作职责

(一)宣统、广电台等单位:根据镇防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供的汛情及时公布防台防汛抗旱信息,加强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综合治理办、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安分局:负责处理破坏防汛抗洪抗旱设施案件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三)武装民政: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小分队,参加抗洪救灾工作。并及时掌握灾情,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救灾补助,发放款物,安排灾民生活。

(四)发展服务办:要及时落实工业园区、企业单位的防汛工作,对危险地段要做好人员、物资转移工作。

(五)农业办:协助领导做好汛前防汛检查和旱情调查,提供各地受灾情况,提出农业抗灾夺丰收等补救措施和供水设施方案。同时,检查督促各村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和抗旱工作,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

(六)村镇建设办:负责镇区内排水、排涝、路灯安全、公路抢险、农村危房等工作,落实工程抢险队伍。

(七)行政执法中心(环卫站):负责广告牌等户外设施的安全、做好台风过后镇区清扫洪水淤泥等工作。

(八)景区管理局:做好风景区、乡村旅游点的防台防汛工作,全面落实汛前隐患点检查、游客撤离等工作。

(九)各便民中心:根据已制定屋顶水库出险紧急撤离预案,要组织有关村进行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在台风(暴雨)袭击和旱情严重时,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和抗旱工作,灾后要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自救工作。

(十)各水力发电站:在防汛期间要做好水库设施检查、安全发电、调度防汛工作。同时要处理好发电与洪峰调度、农业灌溉、生活用水的关系。

(十一)供电所、农电站:负责排涝抗洪抗旱用电,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和灾后电力线路畅通,同时要确保政府机关、公安分局、邮政通讯、镇电视台等重要单位正常用电,及时解决抽水等临时用电线路畅通问题。

(十二)水利站:做好防汛报警联络,及时提供汛情、旱情和水情预报,负责本镇内主要河道、堰坝、水库等水利设施防范的工作意见,提出抗洪、抗旱抢险方案,同时负责剡江清障和挖砂船只的避洪位置。加强河道管理,当好领导参谋。

(十三)奉化第二医院:负责灾后的防病、治病工作,加强卫生防疫、预防各种疾病流行。

(十四)保险公司:及时做好投保单位及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检查督促投保单位物资设备的转移工作,并积极开展受灾保险宣传。

(十五)电信支局:保障抗洪救灾期间通讯线路畅通,做好线路整修,确保政府机关、亭下水库、公安分局、电视台等重要单位通讯畅通。

(十六)自来水厂:在抗洪抗旱期间,做好自来水供应,确保单位、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十七)供销社、农贸市场:供销社主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度及供应工作;农贸市场主要做好灾后市场供应工作,稳定市场物价。

(十八)路政中队、公路养护所:加强对特殊易滑坡路段、桥、隧、涵的巡查监控力度,认真细致地排查各桥、隧、涵排水情况,清除桥隧下堆积物,保证排水畅通无阻;加强与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快速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各种标志、标牌的摆放,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汛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九)溪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工作,积极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动员基层群众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防,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

(二十)各行政村:在台风暴雨袭击期间,要因村制宜、突出重点组织干部群众抗洪救灾,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特别注意人员安全,要在汛前制定好洪水袭击时的人员撤离线路和方案。旱情严重时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抗旱,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

(二十一)各点联系领导: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联便民点防汛工作,做好该区域内防汛指挥工作,同时落实对该区域汛期重点防汛部位及重点工程的险情巡查排查,并督查检查落实及时整改。

(二十二)联村农指员:协助片区防汛工作组做好本村防汛工作;在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下参与联村24小时值班工作,指导村干部做好防汛部署工作,如遇紧急情况,立即上报镇防汛办,并指挥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流域山洪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至村级避灾场所或安全区域;参与本村汛前和汛期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村防汛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程所在问题,并督促检查落实到位;督促落实本村防汛料物准备工作。

七、镇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一)当气象部门预报可能有台风(暴雨)影响,由区防指办发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蓝色预警)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严密监视台风(暴雨)动态;

2.通知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以险工险段、小型水库、屋顶山塘、堤防、低洼地区、各类危房等为重点的防汛防台检查;

3.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做好作物抢收工作,落实好农业大棚、渔业养殖等防汛防台措施;

2.检查并调试防汛远程会商系统。

(二)当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或上级防指发出防御台风(暴雨)通知,由区防指办发出启动III级应急响应通知。(黄色预警)

1.镇防汛办主任进岗,分析防汛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通知外出的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

2.广播台风(暴雨)消息,提醒群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3.检查各村的防汛责任人、防汛信息员、各类巡查(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和防汛抢险物质的落实情况;

4.联村干部要督促各村开展防御工作,对于防汛防台任务较重的村,应提前下村指导;

5.险工险段、在建工程、建筑工地等落实防御措施,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公用设施等落实保安加固措施;

6.向区防指办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组织、防汛物资落实等情况;

(三)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上级防指发出防御台风(暴雨)紧急通知,由区防指办发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通知。(橙色警报)

1.镇防指总指挥进岗,全面动员和部署全镇防御工作,各应急小组开始运作;

2.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屋顶山塘、险工险段及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落实应急方案,对超过汛限水位的水库山塘,要迅速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

3.对辖区内危房、临时工棚、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他危险地段的居住人员,作全面排查摸底。做好随时转移准备,并落实好转移目的地及后勤保障措施;

4.必要时可对幼儿园、学校、企业、公共设施等采取停课、停工、停止集会、交通管制等措施;

5.定时向区防指办上报各类责任人到岗到位、人员转移、抢险队伍、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等信息。

(四)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或已经出现大风、强降雨,由区防指办发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通知。(红色或黑色警报)

1.全体机关干部到岗到位,联村干部全部下村指导,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汛防台工作;

2.立即组织力量转移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房、临时工棚等危险地段的居住人员,着力做好旅游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落实防风防雨措施,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3.对各类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做好“不留一户、不漏一人”;

4.小型水库和屋顶山塘巡查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各类抢险应急小分队集合待命,进入临战状态。如发现险情灾情,抢险队伍在保证队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快速出击、全力抢险救灾;

6.定时向区防指办上报汛情、工情、灾情、民情等信息;

7.如遭遇超强台风或超标准暴雨、洪水,要组织更大规模的人员转移,并做好电力、交通、通讯全面损毁后需要“村自为战”、“人自为战”的各项准备。

(五)善后

1.警报解除后,要继续加强防范,防止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2.核实受灾情况,及时向区防指办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3.做好救济救助工作,及时调配救灾款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帮助受灾群众尽早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治”;

4.加强卫生防疫,及时抢救伤病员,清理消毒污染源,严防疫情发生;

5.以自力更生为主,迅速修复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水毁工程和设施,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6.补充消耗的防汛抢险物质,按规定补偿应急措施给群众造成的损失。

我镇地处山区,区域面积较大,河流地形复杂,屋顶山塘水库较多,希望各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对防台防汛抗旱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明确责任和重点,认真编制落实预案,对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检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防台防汛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