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1年奉化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1年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87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1年畜牧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1〕166号)文件精神,对建设粪便发酵罐生产有机肥(含原材料)项目的规模生猪养殖场,经验收通过的,给予项目总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经申报、立项、验收、公示,宁波市豪源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鑫杰畜禽专业合作社、宁波市奉化永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市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根据“立项批复、第三方审计、投入资金发票”中的金额“就低原则”确定了补贴资金数目(详见附表),拟予以发放。

  特此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向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574-88922805;联系地址:奉化区岳林街道龙潭路51号。

 

 

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2021年度奉化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养殖场

验收结论

项目投资额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1

宁波市豪源农业有限公司

总投资90.02万,立项批复89.5万,项目验收通过,按立项批复标准补助

89.5

总投资额的50%,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44.75

2

宁波市奉化鑫杰畜禽专业合作社

总投资95.73万,立项批复102万元,项目验收通过,按实际投资额95.73万补助

95.73

47.86

3

宁波市奉化永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投资额77.32万,立项批复76.9万,项目验收通过,按立项批复标准补助

76.9

38.45

4

宁波市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投资额103.51万,立项批复89.5万,按立项批复标准补助

89.5

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