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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25979/2022-112921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尚田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4-12

卫片整治案例四:公共设施也不得违法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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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在尚田街道卫片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很多村存在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造公共设施的情况。执法人员表示,建造凉亭、公厕、道路等公共设施并不能让违法占地行为合法化,必须坚决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法占用耕地说“不”!

上述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造公厕、凉亭等公共设施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之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应当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拒不整改的,将处以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