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2-112477 | 组配分类 | 药品、器械及零售经营监督检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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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所、相关科室(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以及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快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现将《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协调环节
一、突出责任落实,巩固深化示范创建成效
(一)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工作统筹,制定并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清单,阶段性总结各级食品安全工作政策以及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开展镇(街道)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从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理顺重大工作事项衔接机制,提高食药安委及办公室工作效能。
(二)深化“两城联创”。提炼总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积累的特色亮点和工作经验,固化为常态化工作举措,切实发挥创建实效。申请创建第二轮省食品安全示范区,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压实基层责任。积极探索基层食安办工作协同机制,切实发挥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统领作用,继续推进基层食安办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网格员培训,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素养。2022年底,力争达到全区三星级基层食安办全覆盖,四星级4个以上,五星级1个以上。
二、突出一舱集成,强化数字化改革成果应用
(四)加快实施食安“整体智治”。广泛使用浙食链、浙冷链、阳光工厂、浙江外卖在线等数字平台,充分运用“一舱集成”浙食链、浙冷链、阳光工厂、浙江外卖在线等数字化改革成果,深度挖掘各类监管数据,开展风险闭环机制研究,提高数字化手段应用效能,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智治。
(五)协同完成省局“双五竞赛(晒)”。坚持以深化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省局“双五竞赛(晒)”为载体,注重系统集成,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工作机制,呈现具有代表性的精、特、亮奉化食安元素,赋能高质量发展。通过月度竞赛强化闭环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全程综合治理
(六)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以亚运会保障为主线,开展迎“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一月一行动”、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等系列整治行动,通过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整治合力,扎实治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七)强化食品安全督查检查。督促各部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明察暗访风险隐患,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完成相关目标任务。加大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量化评价督查结果。
四、突出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效能
(八)强化保障能力提升。充分发挥食药安委专家委员会的智囊、咨询和权威作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应急专家队伍,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切实提升保障水平。进一步运用好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技术研发、人员力量、先进管理模式引进等方面的优势,形成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协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模式,有效助力监管。
(九)深化社会共治格局。深化食责险“奉化模式”,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拓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参保范围,积极创新保险险种,配合市局推进线上投保平台的应用,提升食责险“奉化模式”品牌和效能。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和信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丰富食品安全宣传载体,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你我同查”“你点我检”等活动,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加大食安宣传力度,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讲好食安故事,切实提升我区食安工作影响力和美誉度。
食品抽检监测环节
以建立风险预警闭环管控机制为核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交流,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完善食品“抽、检、处、研、控”一体化系统运行,强化基层抽检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数字化,不断提升食品抽检监测质量效益。
一、统筹实施计划,完善定期风险分析机制
(一)梳理风险隐患清单。紧扣食品安全各环节日常监管工作需求,加强风险信息收集整理和大数据分析,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风险隐患梳理,形成季度、半年度、年度风险隐患清单。重点风险隐患清单分行业性风险、区域性风险、趋势性风险和重点风险企业等维度,通过数据分析,精准查找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区域性、系统性、反复性风险,增强风险分析的主动性。
(二)科学统筹实施计划。以“发现问题、消除风险”为目的,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全区食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其中农兽药项目检测批次占总任务的50%)。年度任务统筹部署,均衡推进,突出监督抽检的靶向性,进一步提升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食用农产品问题发现率。强化专项抽检的有效性,围绕大宗食品、节令食品、重点整治等,及时部署配套性抽检任务,对多次不合格、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检比例、对重复抽检实行线上暂停。强化地产食品源头管控,推进“链上点检”工作实施,实现地产在产企业全覆盖抽检,倒逼企业加强生产源头质量管控。
(三)有效发挥技术力量。依托第三方承检机构的技术优势,发挥食品安全分析预警作用,建立融合检验数据的共享使用、模型构建、危害预警、风险会商、安全防控的协同机制,凸显联动效应。编制食品安全报告和食品安全专项分析报告,针对高风险食品品种、重点区域、连续不合格地产企业制定专属清单,实行“一企一策”,通过问题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二、发挥数字赋能,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效益
(四)建立“抽检处研控”体系。全面构建以“检管结合”、“检研协同”、“检打联动”、“严控风险”为核心的“抽、检、处、研、控”一体化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建立“一中心三队伍”组织架构,实行食品抽样、风险研判、核查办案专人专管。应用食安风险指数模型,形成食品抽样、数据汇集、风险研判、风险预警、核查办案、综合治理线上线下“六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新模式,优化“食品抽检发现风险、日常监管防控风险、核查办案消除风险、抽检评价治理成效”的协同机制,推进抽检数据赋能日常监管。
(五)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省局数字化协同应用场景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省局问题智治场景应用的基础上,凸显个性化数字优势,对接抽检一体化平台,着力优化提升系统的数据共享共用、模型分析、风险预警、风险防控等功能。加强“浙食链”建设与抽检工作的融合运用,发挥“链上点检”数据分析应用功能,提升食品源头可溯,质量可控,去向可查。
(六)强化承检机构质量管理。全面加强承检机构质量考核管理,制定多维度承检机构质量评价标准,建立质量信用评价机制。一是推动建立内部“五分离”工作机制,突出食品“抽、制、检、审、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引导机构充分运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大数据,深度挖掘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深度分析研究。二是多维度开展机构考评。每季度开展数据核查,将不合格率、企业覆盖率、重复率等指标列为考核主要内容,强化承检机构年度检查、能力验证,持续提升检验能力。三是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着力推进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实现实验过程“可视化”、数据采集“智能化”、检验结果“存证化,”确保检验数据“三真”,即真样品、真检验、真数据。对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进行通报和约谈,完善承检机构退出机制。引导承检机构更加重视质量和科研,强化对新检验方法,特别是发现未知风险方法的研究。
三、突出综合治理,落实闭环管控处置实效
(七)深化抽检能力提升。持续提升基层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开展食品抽检能力大比武活动,改进硬件配置、优化制度流程、提升人员素养。积极构建常态化、持续性、动态化创建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人员抽样中双随机成功率、抽样视频质量、样品交接规范等重点环节的相关问题,探索实施等级评定办法,不断提升基层食品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水平。
(八)高效开展核查处置。建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动机制,实施掌上核查新举措,优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闭环管理流程,明确食品抽检、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完善核查处置任务认领、启动、风控、处置四环节执行的评价和督导形成“检监联动”机制,建立食品监管、执法、法规部门协同高效核查、快速处置,进一步促进案件办理时效及质量提升,确保核查处置率100%、立案率90%以上、行政处罚率75%以上。
(九)优化风险闭环管控。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体系建设,监管部门之间形成“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协同治理,强化检打联动,提高执法威慑力。形成区域之间“多方协同”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协作,实现信息互联、监管互通、结果互认。结合产品特性、风险危害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一月一行动”食品专项治理,持续优化“风险分析-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研判”的闭环管理模式,提升全区食品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四、强化预警交流,完善风险信息通报制度
(十)常态化开展预警交流。构建立体化风险预警网络,建立区级风险预警中心,在检验机构、大专院校、食品生产企业、媒体等设立监测站,形成纵横协同的风险预警网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研究风险产生的深层原因,挖掘行业潜规则,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解读、风险解释发布机制。加强部门、站点间信息通报与风险交流,定期研判风险,完善风险预警,健全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与区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的会商机制。开展定期+专题风险会商会议,针对隐患问题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治理方法等条件进一步分类细化,推动预警交流成果深化。
食品生产监管环节
一、抓改革,加强民生实事集成治理
(一)铺开卤肉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卤肉食品生产企业和卤肉小作坊改造升级,推进跨环节、跨地域、跨市场集成应用,实现卤肉食品安全一站式、精准化、智慧化监管,切实提高地产卤肉质量安全水平。至2022年6月底,实现8家农贸市场内的在产在销卤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升且“五化”农贸市场内的达标率为100%,卤肉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卤肉一件事集成改革落地。
(二)推进保健食品一件事改革。推进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完善流程图、责任表、工作预案等,形成问题发现、研判分析、受理处置、结单归档闭环管理。
(三)探索“管药一样管食品”改革。结合“阳光工厂”建设,率先在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食药物质试点产品方面开展监管试点,落实覆盖原料种植质量安全管控、原料质量安全技术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试点产品申报评价、试点产品安全监管、试点中药材质量追溯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措施。
二、抓智控,深化数字改革扩面提质
(四)深化“阳光工厂”建设。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和应用评价标准》要求,分步分类推进“阳光工厂”建设,力争2022年6月底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12月底实现在产企业全覆盖。
(五)推动产品上链赋码。加快推动固体饮料、食用油、酱油、食醋、酒类等风险程度较高、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以及进入区内商超销售的地产预包装食品全赋码,不断提升地产食品的“赋码率”和“辨识度”。
(六)丰富“浙食链”“阳光工厂”功能。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不断更新和完善“浙食链”和“阳光工厂”的市场功能、管理功能、监管功能,做深“阳光工厂”场景应用,生成一批数据产品和监管产品,并探索一套线上监管制度,以持续满足食品生产企业的需要,提升基层监管侧的感受度。
三、抓关键,推进风险监管制度重构
(七)构建以CCP管控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制度性重构,探索形成一套以CCP管控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努力实现从粗放监管到精准监管、从传统监管到数字监管、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警的转变,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关键风险意识,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八)推动“CCP智控”应用落地。运用数字化手段,逐步实现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日常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的数据化。率先在肉制品、包装饮用水、固体饮料等3类企业推广“CCP智控”应用,重点提高企业的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能力,让企业会寻找CCP,会监测管控CCP,会闭环处置CCP风险预警。深化风险管控理念,优化完善风险管控基本流程、管控措施和相关制度,持续增强食品生产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四、抓创新,助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九)深化许可告知承诺制。落实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流程规则,构建覆盖事前合规自查、事中尽责审查、事后问题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
(十)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和食品质量标准建设,提升自主研发产品品质,促进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同时,探索开展“专家进企业”、“集中诊脉”等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
(十一)启动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深化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改革,规范食品小作坊准入要求,推进食品小作坊集聚园区建设。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通过标准化建设、园区化管理、文旅化融合、数字化监管、阳光化共治,全年完成5家食品小作坊导入“5S”现场管理、培育2家宁波文化特色食品小作坊,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食文化和美丽乡村的向往。
五、抓整治,排查地产食品风险隐患
(十二)开展“一月一行动”专项整治。贯彻“严”的主基调,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安排,结合风险分析研判情况和12315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反映的问题,每月组织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闭环。
(十三)开展地产食品靶向治理。针对近年来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炒货、蜜饯、糕点、酱腌菜、生食水产品、包装饮用水等地产食品实施靶向治理。对照每类食品的不合格指标清单,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等后处理力度,真正实现“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十四)开展食品掺杂使假、“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冰乙酸勾兑食醋、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猪血鸡血冒充鸭血、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香精色素等食品造假问题。强化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强化分装和委托加工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塑化剂污染防控和铝超标治理。
(十五)开展风险食品重点治理。对粮食加工品、白酒、食糖、糖果、保健食品等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开展风险隐患重点治理。实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食品安全自查率达100%,发现风险报告率达100%。
六、抓主责,落实分类监管规定动作
(十六)落实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并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排查防控“三张清单”(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十七)组织履责报告活动。在全区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履责报告活动,督促引导企业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规上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HACCP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十八)开展食安员监督抽查考核。运用“食安员抽考”APP,监督抽查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实现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十九)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于3月15日实施的新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全覆盖的“双随机”检查。
(二十)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市局印发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食品安全领域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开展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并对CD类企业采取严格的失信惩戒措施。
七、抓队伍,提升食品生产监管能力
(二十一)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宣贯总局新修订颁布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修订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指南》《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规章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十二)提高队伍素质。推动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检查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领,满足现场核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的现实需要。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党风廉政教育,规范检查人员与检查相对人的接触交往行为。
食品流通监管环节
一、主要指标
1.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从严管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严格执行“逢箱必检”和风险熔断机制,“浙冷链”系统赋码率、扫码率保持在99.5%以上,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案件办结率100%,阳性食品事件闭环处置率100%,第三方冷库网上备案率100%,冷链物防通报问题及时整改率100%。
2.推动“浙食链”应用提质扩面。稳步提升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浙食链”应用质量,加快推进6家农贸市场应用“浙食链”,优化“阳光农场”等“浙食链”场景应用。
3.持续推进食品流通规范化建设。创建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家,建设6家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室,积极开展品质超市创建。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确保双随机任务完成率100%,事项覆盖率100%。新办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告知承诺核查率100%,企业画像准确率100%。
5.开展大型企业主体责任技术评审和体系检查。实地检查评审大型食品流通主体3家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深耕“两链”应用,提高日常监管效能
1.守好“浙冷链”物防防线。继续强化专班机制运行、规范集中监管仓管理、优化“市冷链食品消杀平台”、扩大应用“两链”全过程溯源等,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首站等生产经营环节管理。重点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首站企业管理,督促其严格落实检测消毒、首站赋码责任。下游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扫码交易、亮码经营、“三专”管理等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冷库等冷链相关企业风险研判,全面评估和整改各环节风险漏洞。二是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和闭环整改。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操作行为。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生产经营各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逐一闭环整改。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严惩快处机制,持续保持冷链食品物防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信息报送纪律,及时妥善处置涉阳应急事件。
2.深化“浙食链”提质扩面。一是推进重点品种信息追溯管理。围绕豇豆、韭菜、芹菜、鸡蛋、猪肉、水产品、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运用“浙食链”贯穿从批发到零售全链条,推进重点品种无纸化交易,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倒查。二是提升重点场所“浙食链”数据质量。加快“浙食链”系统在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经营主体的推广应用,及时采集和记录食品进货报备和交易信息,推进“一码统管”,逐步构建食品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三是深化“浙食链”多跨场景应用。指导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探索“阳光农场”建设,进一步推动宁波合格证自建系统与“浙食链”系统对接。
3.深化重点品种闭环治理机制。一是发挥“浙食链”食品安全精准智治作用,对年度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率较高、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食用农产品,2个月内连续2批次或以上被检出使用禁限用药物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将检测不合格信息和溯源信息通报其源头种植养殖户或批发经纪人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由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批发经纪人进行自查整改。对抽检合格率低的高风险产品,实行“熔断”机制,通过源头倒逼,加强全程管控。二是结合实际应用“浙食链”,建立完善粮食、散装白酒、桶装水、熟食等食品安全治理模型,有效解决局部领域突出问题。三是制定《食品流通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摸清来源渠道,分析关键隐患,找准监管着力点,采取有力措施,实现闭环治理;建立完善风险集中会商机制,督促各地加大风险隐患自查频次,及时制定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逐项销号。
(二)深化三项行动,精准开展专项整治
1.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系列行动。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浙农码”等为手段,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平台食品安全大数据,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按照“月月有行动,条块有重点”要求,推进牛蛙、豇豆、韭菜等重点品种精准治理,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依法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连锁销售、生鲜配送、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配送中心)及门店、生鲜配送平台及商家、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为重点对象,排查整治食品销售广、影响大的潜在风险隐患。聚焦粮食产品、散装白酒、熟食卤肉、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场所,排查整治民生反响突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完善检管结合、检打结合工作机制,注重挖掘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食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稳定。
3.全面完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会同行政执法队研究推进落实2022年整治工作,重点抓好重点整治“三重清单”销号、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回头看”、农村食品经营应用“浙食链”规范化经营试点、完善农村食品市场治理机制等工作,确保重点整治“三重清单”100%销号,专项整治工作圆满收官,不断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推动三个创建,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1.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综合评价。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等级,采取“评价细则+重点提升目标”综合评价方式,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评价工作,建成一批数字治理、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安全高效的农批市场。二是强化培育提质。推进第二批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培育工作,对列入培育名单的农批市场进行现场评价,提出培育重点任务清单建议。三是实施清单化管理。构建农批市场培育、创建清单式管理机制,指导农批市场制定培育和评价重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对已经完成的重点任务,及时检查销号;对完成效果差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强化督导督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2.深入开展食品超市示范创建活动。以大中型商超、连锁便利超市、品牌加盟店等为重点,以《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指南及培训教材》出版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品质超市“1+1+1”建设、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双十佳”评选等活动。重点突出“7S”规范化导入、主体自查体系、食安员教育培训、“浙食链”系统应用等内容,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已经创建超市承诺公开展示、跟踪检查、动态管理,确保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100%公开展示,跟踪检查发现问题100%闭环管理。
3.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标准化建设工作。选择6家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开展检测室标准化建设,对检测室外观标志、面积、分区、检测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硬件要求统一标准,对人员资质、检查品种和项目、公示方式、不合格判定及后处理提出具体要求,提高市场的快速检测筛查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餐饮服务监管环节
(一)深化改革,完善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餐饮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清理许可数据库,提升数据的精准度。有效运用市局推广的电子许可证“聚合二维码”功能应用和“三小一摊”全生命周期一体智治,努力实现“三小”登记、事后监管、简案快办、主体退出等操作高效便捷。
(二)维稳当先,风险研判实现精准防控。结合抽检监测、日常监管、舆情报道、举报投诉等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研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夏秋季等重点时段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食安大局稳定。以连锁餐饮为关键领域,开展连锁餐饮企业专项治理,夯实连锁企业管理制度基础,督促连锁餐饮企业制定企业质控标准规范和先进管理体系;以集中用餐和集体配送餐为关键环节,强化重点监管和隐患排查闭环,有效防范群体性聚餐风险。
(三)聚焦民生,扎实推进老少农三大行动。继续推进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家宴转型提升等行动。进一步巩固学校食堂量化等级灭“C”成果,深化智能“阳光厨房”应用,有效提高违规问题的闭环率,校外供餐单位100%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新建标准化老年食堂18家,与民政、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对已建老年食堂开展一次对标复查;再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3家以上,对标《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标准,对已建成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实施“回头看”;继续推进农村家宴“三化”建设,半数以上的镇街道农村家宴基本达到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运行。
(四)综合治理,打造高品质“阳光餐饮街区”。充分发挥街区管理主体自治作用,持续推动商圈自治、企业自律、社会共治高效协同治理,以“管理全方位、后厨全阳光、要素全集成、数据全应用、风险全闭环、信息全公示”工作模式,新建高质量数字引领的“阳光餐饮街区”1家以上。积极应用省局“阳光餐饮街区”系统,按照一店一应用、一街一场景推进街区数字化治理能力。
(五)狠抓规范,全力推进网络订餐“阳光行动”。积极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对“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规定的宣传,以“五新月赛、五星月晒”竞赛活动为抓手,发动各方力量,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实现网络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使用基本全覆盖,并运用AI抓拍分析强化对网络餐饮单位监管执法。进一步推进“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激活使用率和“阳光厨房”在线率持续稳定。健全信用风险评价机制,调整食安码评分体系,按省市局要求,运用“四色码”对网络餐饮商家实现精准风险分类监管。
(六)聚焦亚运,全力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持续做好各类重大活动、会议和重要人物的食安保障工作,全面提升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整体管理水平。根据省、市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积极派员参与、全力做好亚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省局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农村家宴智管等应用场景落地应用,指导学校食堂全面规范使用省局食堂智治场景,指导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通过“农村家宴管理系统”对家宴实现线上综合管理。推进“浙江防疫餐饮在线”有效应用。积极推动“浙食链”在餐饮行业的应用,努力实现校园食品逐步上链,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延伸。
(八)创新手段,促进餐饮监管质效提升。结合基层监管工作需求深入推广“三小一摊”简易执法程序,全面提升办案效率;积极探索餐饮主体监管档案数智化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及小餐饮数字化闭环监管模式;进一步探索餐饮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模式,强化“阳光厨房”数据深入应用;根据市局统筹安排,进一步深化“红黑榜”社会公示、激励奖惩作用;通过“食安码”扫一扫进店、“食责险”风险基金利用等创新手段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效果。
(九)协同共治,有效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着力强化与商务、教育、民政、住建、文旅、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力求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提升协同监管综合治理能力。配合区总工会继续开展职工示范食堂创建,配合做好餐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充分发挥商业综合体管理方等社会各界力量,充分调动食责险协管队伍的积极性。适时开展“四个你我”活动,有效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公众平台开展好餐饮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消费警示。
(十)狠抓素质,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鼓励“传帮带”和现场教学。切实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教育和抽查考核,努力实现获证餐饮企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全覆盖、50平方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监督抽考全覆盖。通过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食安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不断提升餐饮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