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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2-113188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奉语〔2022〕1号 发文日期 2022-04-22 成文日期 2022-0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关于举办宁波市奉化区第二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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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25号),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市奉化区第二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比赛,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在立德树人、传承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展现中华语言艺术之美,激发学生 热爱母语、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至7月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在校生。比赛设小学低年级组(一、 二年级)、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初中组、高中组五个组别。

四、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

第一步:参赛选手自行录制参赛视频(详细要求见附件1),由各学校初评后通过钉钉打包上报卓海雅老师处,联系电话:220007,同时上报《宁波市第二届课文朗诵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18日。各学校上报作品数量要求见附件3。

第二步:各学校将参赛作品同时上传至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线上参赛通道(扫以下二维码可进入平台按要求上传)。注意:视频上传截止时间5月10日(课文朗诵作品必须上传至该平台,主题朗诵作品无需上传)。上传作品须和上报教育局作品保持一致,否则无效。

今年特设“我为亚运喝彩”主题朗诵,各学校可选送反映宁波历史文化或讴歌体育比赛、体育精神的作品(可以原创,请注明)各校上报1个。该类作品需以“区(县、市)+学校名称+作品名称+选手姓名”命名。

奉化区语委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区级获奖作品中推荐出5个组别各不超过10个作品报送至宁波市语委,宁波市语委将从全宁波市参赛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进入大市决赛。

(二)决赛

宁波大市决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入围决赛的选手将进行现场比赛(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酌情调整),评选出各组别一、二、三等奖若干,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全部获奖作品将在“朗读宁波”微信公众号、宁波广电集团PM92宁波新闻综合广播《教育有声》节目中播出。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评分标准

(一)使用普通话,语音标准,吐字清晰,音量适当。(30分)

(二)脱稿朗诵,情感真挚饱满,语调朴实,语流顺畅,节奏得当。(30分)

(三)文本理解深入,结构层次鲜明,基调把握准确,表达富有感染力。(30分)

(四)着装得体,仪态大方,形式富有创意,整体和谐自然。(10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是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动员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以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影响面和受益面。

(二)作品应为参赛者本人出镜录制,如发现出镜者与参赛者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参赛资格。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有关单位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学校收取报名费、参赛费等。

(三)选手所在学校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与各级疫情防控部署,动态调整活动具体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赛人员的安全。区教育局联系人:马金山;电话:0574-88681569。

附件1:宁波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初赛作品视频制作要求.doc

附件2:宁波市第二届课文朗诵比赛初赛报名表.doc

附件3:各中小学初赛上报作品数量要求.doc

宁波市奉化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