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赔点”竟提供伪证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被罚款3万元
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江艳
本报讯 近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害人陈某在起诉时想“多赔点”,便在提交的证据中混入了一张与该案无关的医疗费发票,最终被罚3万元。
去年7月6日,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未获赔偿,把驾驶员以及保险公司起诉到区法院,并提交了60多张总计金额10万余元的医疗费发票以及三份出院记录等证据。
此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原告提交的证据中,有一张金额为6万余元的医疗费发票却未提供对应的出院记录。庭审中两被告未对医疗费发票及金额提出异议。庭后,保险公司代理人对该份发票提出异议。
这张发票引起了承办法官许驰秋的注意,虽然开票时间确实发生在事故后,但其余住院发票均有出院记录一一对应,唯独这张却落下了。为查明事实真相,许驰秋庭后立即前往该医院调取了该份发票对应时间的出院记录。原来,该医疗票据系原告用于治疗自身疾病,与本案的交通事故并无关联。
“陈某起诉时仅仅提供第一、二、四次的出院记录,将第三次住院用的6万余元医疗费发票单据混入其中,提交与本案无关的医疗费发票并多报医疗费金额的行为,属于提供伪证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许驰秋说。
面对调取的证据,陈某最终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撤回了该部分诉请。据此,法院对陈某妨碍正常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今年4月22日,罚款已被法院全部强制执行到位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