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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01489204/2022-11340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岳林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4-28

关于开展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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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实施方案》、《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宁波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工作公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

(一)时间

现有人员即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9月之后退役人员及其他优抚对象接收后实时办理。

(二)地点及方式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退役军人基础档案电子信息表》或《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由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录入系统。

(三)对象

户籍在奉化区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包括四类人员:1.退役干部;2.退役士兵;3.复员军人;4.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四)内容

建档立卡登记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共计九大类信息内容。

(五)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退役证、转业证(入伍时间无月份的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电子版)、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遗失的,需提供退役军人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证件信息与档案不一致的,以档案为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

5.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明材料;

7.信息表确认签字。

二、优待证申领

(一)申领对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

(二)申领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即日起向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三)申领方式

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的对象,可在建档立卡的同时,一并申请优待证办理。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较大、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宽352像素*高440像素,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可通过相关银行小程序或到指定拍摄点拍摄。

3.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监护人代为申请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岳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地址及联系方式:岳林东路311号,联系电话 0574-88918628。


(来源 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