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2-11342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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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4-27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定对《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作如下修改,将第(一)条修改为:鼓励引进培育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积极实施“8100”计划,引进、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8+”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 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