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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4-27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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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概况

2022年4月(3月22日到4月21日)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共219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环比上升9%。其中投诉156件(网购58件),调解成功147件,争议金额2.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4万元,举报63件。投诉不予受理16件。

二、投诉主要问题

1、一般食品类42件:其中烟酒饮料4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最多,为29件。如购买的牛奶、凤爪、辣条、方便面过期;购买的年糕、鸭脖发霉;超市购买的梨、苹果低标高结等。

2、家居用品类22件:反映质量问题较多,为10件。如购买充电线、台灯、外套为三无产品;购买的床与宣传严重不符;网购隐形门、衣柜变形。

3、家用电器类13件:反映质量问题最多,为7件。如购买的电饭锅煮不熟饭;购买热水器无法制热;购买的咖啡机出故障等。

4、餐饮和住宿服务类15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较多,为7件。如在外就餐吃出异物;预订的房间被取消,不让入住;在外就餐后拉肚子等。

三、举报主要问题

1、违反《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34件:主要问题为宣传产品“除菌率高达99.9%,除皱率99%”、宣传产品“最先进”、宣传产品 “纯天然”、宣传产品有“消炎”作用等。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2件:反映快餐店卫生差、员工没有健康证、吃了拉肚子等。

3、违反主体及其他方面法规6件:无照经营居多。

四、本月典型案例

案例一:3月27日,消费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定了某酒店4月16日的房间,支付1111的券(双十一自行购买)+600元,预定的时候是有房间的,也跟酒店确认了信息,但是一个小时后,消费者发现商家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取消了订单,消费者马上电话联系商家,对方却表示那天没有房间了,消费者不认可,来电要求正常入住。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被投诉人客房部负责人,其表示已为消费者留好房间,协商处理完成。后执法人员将此情况电话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表示认可。

案例二:4月6日,消费者来电反映其在3月15日,参加了某家具店的活动(支付5万元定金减7千元),当时商家表示会提供2个慕斯床和2个慕斯床垫,4月4日,消费者到商家处下采购订单,但商家却表示只能提供1个慕斯床和1个慕斯床垫,并且变成了满5万7千元减7千元,对此消费者不认可,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款。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消费者了解情况,消费者表示已和商家自行达成协议,商家会按照活动约定提供2张慕斯床和2张慕斯床垫,并且满5万减7千元。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