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成立全市首家“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今年1月生效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家事”上升为“国事”,让父母“持证”上岗,“依法”带娃。


今年3月,奉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小倩(化名)系未成年人,尚在读书,但其为了兼职赚取生活费用,早早出来寻找工作,却不慎遭到犯罪分子欺骗。检察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小倩的父母存在监护缺失和管教方式不当问题,致使未成年的小倩想要早日离开家庭独立生活。4月初,奉化区检察院、区妇联对该涉案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从教育模式、亲子关系、监护能力等各方面对小倩及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并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日前,奉化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被害人小倩的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同时与区妇联、小倩的父母共同签署《家庭教育指导协议》,并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就家庭教育失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重点监护举措。

为进一步深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近日,在区检察院会议室召开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区妇联、区关工委以及志愿者代表就如何加强协作、整合资源、推动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合力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奉化区检察院、区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正式揭牌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系全市首家。

今年以来,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甩手家长”等问题,区检察院、区妇联已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余次,以“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机结合,唤醒“缺位”家长,更好地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该相关工作做法被《宁波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下一步,区妇联将切实协助检察院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工作,帮助家庭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水平,努力营造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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