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2-112631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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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政发〔2022〕6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07 | 成文日期 | 2022-03-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奉化区人民政府 奉化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的意见
各镇(街道),民兵分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主席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调动编兵单位工作积极性,激发广大适龄对象依法参加民兵组织的内动力,不断推进我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创新发展,根据上级要求,拟在全区开展争创“先进民兵工作单位、先进民兵分队”,争当“优秀民兵工作者、优秀民兵”活动(以下简称“双创双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参评对象及评选标准
(一)先进民兵工作单位
1.参创对象:区民兵调整改革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成建制编建民兵排以上的单位。
2.创建标准:思想重视,领导有力;民兵工作纳入所在单位的党(工)委(组)工作日程,相关制度和工作落实好,工作资料齐全完善,所编民兵分队认真落实建、训、管、用等要求。
(二)先进民兵分队
1.参创对象:全区今年完成整组调整后在编民兵排以上分队。
2.创建标准:编建指标落实好,支部(党小组)班子好,制度落实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成绩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推荐表彰:
(1)参加重大军事演训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
(2)出色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
(3)支部(党小组)自身建设特色鲜明具有示范性作用的。
(三)先进民兵工作者
1.参评对象:区民兵调整改革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负责成建制编建民兵排以上单位的同志。
2.评选条件:政治和国防意识强,积极关心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熟悉民兵整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国防后备力量支持力度大。
(四)先进民兵
1.参评对象:全区今年完成整组调整后在编民兵。
2.评选条件:政治素质高,国防观念强,军事技术精,遵纪守法严,完成任务好。
二、评选表彰指标
本着既按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又充分调动各个层面工作积极性的原则。结合全区民兵工作参单位(个人)民兵编制数量等实际,初步建设各项表彰指标为:先进民兵工作单位:全区每年评比表彰不超过6个单位。先进民兵分队:全区每年评比表彰不超过10支队伍。争当先进民兵工作者:全区每年评比表彰不超过10名。争当先进民兵:全区每年评比表彰不超过18名。
三、方法步骤
1.单位自荐。开展“双争”活动,由各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与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11月30日前,结合年终工作总结,由各镇(街道)人武部联合地方组织部门对照标准条件进行初步评议,对符合条件的以人武部名义推荐上报区人武部党委。
2.对象初审。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会同机关其它科室对各单位上报“双争”表彰对象,结合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复评,对符合标准条件的列入预选对象。
3.考核验收。12月份,结合年度武装工作考评,区人武部
会对预选对象进行考评,主要分三个步骤:①听取汇报。镇(街道)人武部介绍考评对象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是取得哪些成绩和进步,存在的主要问题。②问卷测评。区分人武部、基层武装部长、国动委“九办”相关人员三个层次,组织民主测评,重点是履行职责情况和基层武装部建设情况。③实地检查。重点是上级部署的大项工作落实情况,各类登记统计、会议记录,以及正规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4.综合审定。考核组根据考评情况,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衡量,依据表彰权限,报区人武部党委会研究后送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在奉化区开展“双创双争”活动,是推动强军目标在后备力量建设上落地见效的实际举措,是实现在全市国防动员系统“拥有一席之地、进入第一方阵”目标的有效工作推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始终着眼推动建设,把“双创双争”活动渗透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个领域;始终聚焦履行使命,把提高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作为创争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注重融合经常,坚持创在平时、争在平时、比在平时,确保创争活动取得实效。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奉化区人民武装部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