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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2-112765 组配分类 招生信息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4-08

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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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特制定2022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

2022年秋季申请在奉化区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随迁子女。

(二)申请积分入学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已按月缴纳1年及以上,补缴有效)。

注:随迁子女入学的依据为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请及时签注、补领新的居住证)和量化积分值。录取时将查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实际在奉化工作、居住半年以上的(以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为准)将优先考虑。

二、积分入学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积分入学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0日(线上申请24小时开通,线下申请仅限工作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0日。

(二)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鼓励通过线上方式申请,若无电脑或无智能手机的申请人,可选择线下方式申请。

1.线上申请: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新居民一件事”服务专区(宁波本级区域)或者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图解见“附件1”,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下载)。

2.线下申请: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受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三、积分入学录取原则

(一)积分入学录取条件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准,具体由教育部门负责实施。

(二)积分入学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22〕9号)精神实施(量化积分申评指标赋分标准详见附件2),根据申请人父母双方(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分值相同时,依次比较在本区居住年限、社保缴纳年限长短,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四、注意事项

申请过程中,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积分入学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入读。

(二)若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在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如区域内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视居住证(参考实际居住地)和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三)区教育局将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通过扩大班额、购买公助学位等途径,妥善解决在奉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