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2-11401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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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3 |
关于下达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40号)、《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20〕8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按我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下达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2021年第二批补助资金1175万元。
本次补助宁波资金925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2020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 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奉农〔2020〕204号)支出762.72万元,列报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689.02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73.7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249号)支出24.66万元,列报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413号)支出137.62万元,列报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奉化资金250万元从2021年年初预算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中支出,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请相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指导,做好建成后项目的使用和后续管理,确保建成的项目发挥实效。
联系人:张杰,电话号码:13989350888(67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