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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2-114016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5-13

关于印发奉化区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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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创建项目和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推进星级美丽(特色)村庄项目建设,特制定《奉化区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奉化区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创建项目和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们的家园”专班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使用方向

本办法所指的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奖补资金由奉化区财政专项安排,专门用于星级美丽(特色)村庄项目创建。

二、共建“我们的家园”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一)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批、督查、验收、考核工作;

(二)负责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创建业务务指导;

(三)做好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创建奖补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三、相关镇(街道)、村主要职责

(一)编制项目申报资料;

(二)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三)做好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负责所有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创建项目的审计和初验收工作;

(五)接受共建“我们的家园”工作专班监督检查;

(六)已建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

四、项目的检查和考核验收

(一)镇(街道)验收:项目建设完工后,镇(街道)对本辖区内星级美丽(特色)村庄所有项目建设逐一进行初验收,经镇(街道)初验收合格后,申请区级复验;

(二)区级复验:由共建“我们的家园”工作专班、农业农村局、农商集团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适时对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创建对象,按照创建标准,结合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同时查看台账资料。

五、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奖补资金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对列入星级美丽(特色)村庄的环境卫生改厕、村内道路建设改造、路灯亮化、“三线”(电力线、通讯线、有线电视线)整治、河道沟渠池塘治理、村庄绿化、景观塑造、房屋墙体立面整治、拆危拆旧等。

(二)星级美丽(特色)村庄创建相关档案制作、宣传引导、工程审计以及其他经共建“我们的家园”审定的支出。

(三)对已评定的星级美丽(特色)村庄每个村奖补300万元。

六、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镇(街道)财政所、村要按每个创建项目建立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七、奖补资金拨付方式

星级美丽(特色)村庄项目建设期限至本年度11月底,奖补资金为一次性拨付至相关镇、街道,相关镇、街道根据此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共建“我们的家园”专班备案),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对未通过区级复验的项目,剩余资金由相关镇、街道统筹用于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实施的其它项目当中。

八、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奉化区星级美丽(特色)村庄验收评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