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疫苗冷库迁建经费使用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我区动物疫病检测水平,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19〕69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1〕86号)文件要求,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使用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疫苗冷库迁建经费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139.201万元、实验室装修11.222718万元,共150.423718万元。

  现对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疫苗冷库迁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向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966391。

 


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