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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2-114161 组配分类 教育督导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5-17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教育督导责任区划分及责任督学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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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及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根据各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按学段分设四个督导大组,高中组由应伟龙任督学组长,初中组由余长岳任督学组长,小学组由卓晖任督学组长,幼儿园组由张惠芳任督学组长。各责任督学的挂牌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排如下:

组别

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学校

高中

1组

应伟龙

奉化中学、锦溪书院

2组

周道义

奉化高级中学、奉化二中

3组

罗永高

武岭中学、江口中学、诺德安达学校

4组

夏如君

工贸旅游学校、职教中心

初中

1组

余长岳

溪口中学、剡溪中学、城北中学、萧王庙中学

2组

杨亢尔

锦屏中学、实验中学、奉港中学

3组

陈秋亚

西坞中学、莼湖中学、裘村中学、松岙中学

4组

沈海敏

尚田中学、宁波求真学校、大堰学校

小学

1组

卓晖

实验小学、龙津实验学校、培智学校

2组

范伟东

居敬小学、岳林中心小学、西坞中心小学、白杜小学

3组

陈红久

锦屏中心小学、锦溪小学、江口中心小学、南浦小学、方桥中心小学

4组

邬亚军

萧王庙中心小学、尚田中心小学(含方门校区)、尔仪小学、桐照小学

5组

吴伟强

溪口中心小学、武岭小学、班溪小学、畸山小学、新城实验小学

6组

张辉娟

松岙中心小学、裘村中心小学、莼湖中心小学(含鲒埼校区)、

7组

王光弟

成龙学校

8组

张培军

向阳学校

9组

严志杰

育才学校

幼儿园

1组

张惠芳

一幼(含香山园区)、二幼、中园幼儿园

2组

葛亚荇

三幼(含梁王园区)、四幼(含丽都园区)、君麟府幼儿园

3组

司徒聪丽

仁湖幼儿园、城南幼儿园、萧王庙中心幼儿园、溪口实验幼儿园、尚田实验幼儿园

4组

陈萍

松岙中心幼儿园、西坞中心幼儿园、裘村实验幼儿园、莼湖滨海实验幼儿园、莼湖中心幼儿园

5组

陈一琼

锦屏中心幼儿园、江滨幼儿园、阳光艺术幼儿园、明珠幼儿园、溪口中心幼儿园

6组

蓝燕燕

方桥中心幼儿园、江口实验幼儿园、江口中心幼儿园、尚田中心幼儿园、方桥宁南新城幼儿园

7组

龚育红

三之三幼儿园、格林美语幼儿园、锦屏小博士艺术幼儿园、居敬幼儿园、锦屏大桥小月亮幼儿园

8组

何婷

上林华庭幼儿园、爱维叶龙津幼儿园、宁波求真学校幼儿园、岳林全明幼儿园、岳林新城幼儿园

9组

陈静

岳林幸福幼儿园、岳林舒家幼儿园、岳林亚贝尔艺术幼儿园、岳林盼盼幼儿园、岳林一休幼儿园

10组

黄哲芳

锦溪幼儿园、宝原艺术幼儿园、城内幼儿园、尚田贝贝幼儿园、尚田博爱幼儿园

11组

王璞莹

江口小天子幼儿园、江口亲亲家园祥云幼儿园、方桥明天幼儿园、方桥新世纪幼儿园

12组

邬春娜

莼湖小博士幼儿园、莼湖街东星星幼儿园、莼湖快乐幼儿园、莼湖楼隘幼儿园、桐照幼儿园

13组

陈凌靓

溪口班溪中心幼儿园、溪口大拇指幼儿园、溪口兰天幼儿园、溪口艾迪幼儿园

14组

蒋桂丽

溪口宝艺幼儿园、溪口七色花艺术幼儿园、莼湖下陈幼儿园、莼湖栖凤蓝天幼儿园、莼湖栖凤喜乐幼儿园

15组

蒋自奋

裘村中心幼儿园、大堰中心幼儿园、尚田镇南幼儿园、尚田镇西幼儿园、西坞尚桥幼儿园

16组

竺霜霜

西坞白杜小星星幼儿园、西坞启蒙幼儿园、西坞育红幼儿园、西坞阳光幼儿园、西坞嘉欢幼儿园

按学校隶属分为13个教育督导责任区,每个镇(街道)1个,由教办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直属学校单独设1个,其中普高、初中、小学和培智学校由普教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职高由职成教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幼儿园由学前教育科科长负责具体工作。

每名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每月到学校督导总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可以视情况随时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是: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每所学校均建立教育视导室(与学校内设机构合署办公),由1名校级领导担任视导主任,负责学校教育督导和教学视导等工作。

请各责任督学尽快与挂牌督导学校对接,制定本学期的经常性督导工作计划,于9月30日前上传至教育督导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