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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2-114296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5-19

2021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奖补资金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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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评价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奉化与吉林延边州(安图珲春)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 33号)文件,对我区对口帮扶协作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珲春市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订单式消费扶贫项目给予相应的补助。

二、项目概况

产业合作项目:对注册纳税在安图县、珲春市且2019年度实到安图县、珲春市外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且有带贫协议的,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实到投资资金3%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劳务协作项目:自2019年起对新吸纳来奉建档立卡贫困户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消费扶贫项目:对注册纳税在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企业,采购安图县、珲春市的产品订单在100万元以上且带贫效果明显的,给予年度完成订单交易额的1%的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奖补资金年初预算数为0元,调整预算数为5837746元,通过前期申报、审核等,确定兴宇通信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等13家产业合作企业、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劳务协作企业及宁波市奉化区博臻延边农特产品有限公司等5家消费扶贫企业符合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补奖政策,共支出奖补资金5837746元。

四、项目实施主要成效

在海曙区制订该激励政策后,宁波市支援合作局领导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践表明:极大地激励了浙商、甬商企业去对口地区投资兴业,提高了对口帮扶精准性,促进东西部地区经济合作、稳定就业。2020年奉化区产业合作、消费扶贫和劳务协作年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在结对延边州四县市区位于前列。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奉化与吉林延边州(安图珲春)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2.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扶贫奖补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