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2-11438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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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9 |
关于拨付奉化区老旧农房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我区老旧农房治理改造,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农村面貌,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老旧农房改造三年行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奉农〔2021〕101号)文件精神,经各镇(街道)验收后上报,2021年全区共完成在册老旧农房改造1558户。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本年度老旧农房治理补助合计435.5万元拨付给相关镇(街道),资金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通知如下:
1.各镇(街道)应合理使用资金,对已完成老旧农房清零的行政村,要及时完成验收,留存台账备查。
2.各镇(街道)应在12月31日前将镇街道验收意见、农户一户一档等材料上报至区农房专班。
3.本次资金依据2021年各镇街道老旧农房改造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预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将联合组织复核。对复核未通过的,在2022年老旧农房整治补助资金下拨时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