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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2-114441 组配分类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5-20

奉化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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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生活富足富裕、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总体要求,对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坚持“全面创新、全域美丽”发展策略,坚持“扬长补短、重点突破”工作导向,积极探索共同富裕的奉化路径,努力为“示范区”“先行市”建设提供奉化样板、奉化经验,特制定“十四五”时期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相对欠发达地区、农业农村、困难群体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众,率先破解一批制约共同富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率先形成一批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和实践创新案例,到2025年推动共同富裕特色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经济高质量特征加快显现。经济实力显著提升,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0万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9%,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0%。创新动能有效释放,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6%,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7万元/人,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低于16.4平方米/万元,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174万元。收支水平明显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000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41300元,恩格尔系数稳步下降。

——城乡深度融合形态加快构建。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新型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城市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创建做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有效打通,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的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土地为重点的农村集成改革持续深化突破。外畅内联的交通格局基本形成,农村物流骨干网络和配送体系全面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100%,3个“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达99%以上。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健全,“两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打开,山区等城乡薄弱地区加快崛起。

——收入橄榄型结构加快成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达0.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持续优化,家庭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超过75%、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40%,基尼系数维持在合理区间。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5以下,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公共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均衡化、便捷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5%左右。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增加到4.55个,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96%,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5300平方米以上。公众食品和药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逐步下降。

——全域美丽底色更加靓丽。美丽奉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为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美丽宜居之城。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居全省前列,PM2.5平均浓度在24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宁波湾蓝海天数保持在300天左右,“10分钟可达公园绿地”覆盖人群达100%,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新时代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弘扬浙江精神、红船精神和“开明开拓、和谐和乐”奉化精神,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养全面提升,形成“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文明家庭占比达55%以上。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进一步彰显,佛教名山、溪口名镇影响力明显提升,海峡两岸交流“窗口”地位更加凸显,成为宁波弥勒文化城市地标。

——社会环境更加和谐。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成,法治奉化、平安奉化、清廉奉化建设一体推进,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现代化社会基本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达98.7%以上。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加快完善,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稳步提升。“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家园理事”“村民说事”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民主法治水平、社会和谐和睦程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行动

(一)新动能培育攻坚行动

——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

1.高标准打造3号青创大走廊,深入推进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清零”行动,引导支持企业建设省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到2025年,建成产业技术研究院5个以上、省级以上研发机构25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2.深化“双飞地”模式,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促进初创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到2025年,建成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15家,市级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个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3.支持和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创新型产业综合体。到2025年,建设创新型产业综合体5个。(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推动数字经济倍增

4.实施数字经济五年提质倍增工程,聚焦软件信息服务业、智能制造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加大招引力度,加快推动云弧数字产业园、瑞嘉通讯技术研究院、腾讯云启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数字经济总量突破7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5.持续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高水准建设气动、服装等优势产业集群。到2025年,新建数字化园区5个,打造“未来工厂”5家、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30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6.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千兆光纤宽带网络升级。到2025年,实现5G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推动服务业双倍增

7.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科技及软件信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网易宁波中心、小米数科等项目落地营运,推进浙栋资产、新浪保险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到2025年,建成甬山E谷核心区,服务业增加值突破72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40亿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5200人,注册会计师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2.8%。(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8.大力发展商贸餐饮、运动健康、休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着力推进南山路品质生活、中山东路商务集聚区等重点商圈,惠政老街、溪口应梦里、城里厢等重点商业街区建设。到2025年,商品销售总额突破5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00亿元,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80亿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9.制定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打造一批创新楼、科技楼、金融楼、律师楼等特色高端楼宇。到2025年,规模以上楼宇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税收亿元以上楼宇达到3个。(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强化企业梯队培育

10.研究制订新一轮更具竞争力的招商政策,持续招大引强。到2025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0个。(牵头单位:区投促局)

11.完善企业上市激励政策,实行“一企、一案、一政策”精准化服务。到2025年,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5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超过250家,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规上企业数的15%以上。(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2.建立50亿、30亿、10亿级重点企业动态培育库和培育清单,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服务机制。到2025年,10亿级骨干企业达到40家,其中30亿-50亿级企业达到5家,50亿级龙头企业达到3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13.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到2025年,新增“个转企”400家、“小升规”企业500家、“规改股”企业18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4.精准绘制“1个图谱”+“N张清单”,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到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15.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库,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80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6.深入实施“春苗计划”,健全动态跟踪管理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培育库,强化分级分类培育。到2025年,培育“小而美”苗子企业150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二)城乡深入融合攻坚行动

——加快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17.实施新一轮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推广龙头企业自主改造、归宗连片开发等模式,推动低效工业地块向小微企业园、专业园、双创园转型。到2025年,完成老旧工业园区改造20个,新(改)建专业园区15个,60%工业用地集聚入园。(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8.完善低效用地“亩产倍增”、扶优做强“亩产英雄”和差别电价等要素差别化配置倒逼政策,加快推动“低散乱”“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提升和动态出清。到2025年,完成低效企业达标提升300家以上,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600家以上、“高污染”企业15家以上,实现铸造企业绿色工厂创建全覆盖,盘活低效用地1500亩。(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9.加快老旧小区、城中村动态清零,加大零散地块整理力度,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到2025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个、拆迁12个,完成“城中村”拆迁整治57个,新增公园绿地40公顷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征收办)

20.编制新一轮镇区建设规划,实施整镇重整计划,推动人口、产业向镇区集聚。到2025年,完成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形成4个镇区试点。(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溪口镇、裘村镇、松岙镇、大堰镇)

21.完善旧村改造规划体系,建设“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集聚类村庄和集中居住区,推动旧村“大搬快聚”。到2025年,基本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农房改造4000亩,完成小集镇式中心村试点3个。(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加快交通路网外联内畅

22.加快推进奉化火车站扩建、溪口火车站新建等项目,力促金甬铁路奉化段建成投用。推动实施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项目,谋划推进甬台温高速改扩建、象山港二通道等高速公路项目和宁波至溪口、滨海轨道交通项目,有效衔接宁波都市圈和长三角区域交通网。到2025年,基本形成“四横二纵”高速网络。(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23.实施城区路网畅通工程,推动四明路东延、连山快速公路、沿海中线拓宽等项目建设,完成S203奉化段建设,构建形成“两环六横五纵五射三连”区域交通格局。到2025年,公路总里程突破1500公里,公路网密度超过120公里/百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24.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公路“白改黑”,大力推进宁奉公交一体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争创“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区。到2025年,新建、提升、加密、改善农村公路250公里,县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比例90%以上,乡村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比例50%以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保持在5A级水平。(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加快资源要素双向流动

25.探索农业转移人员带权进城改革,在保留进城农民依法享有农村“三权”的基础上,均等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到2025年,完成农民带权进城3.75万人。(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26.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租赁房屋落户政策,完善积分入学、参保缴费等政策,畅通新市民群体融入通道。(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流管办)

27.扎实推进“两进两回”工程,加大“农创客”“青创客”等“新农人”培育力度。到2025年,每年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800人左右、引育“农创客”30名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8.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到2025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9.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规范城镇居民对农村继承房产的登记确权,设置闲置农房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激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收入倍增攻坚行动

——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30.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力保障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到2025年,力争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以上,灵活就业达到5000人,动态清除零就业家庭。(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1.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再教育再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5万人次以上、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5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2.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到2025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同城水平,全员劳动报酬年均增长5%以上,全社会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达51%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3.巩固无欠薪区建设成果,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持续扩面,重拳打击欠薪企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有所得”更有依托。到2025年,欠薪案件数量、涉案劳动者、涉案金额实现稳步下降。(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

——推动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

34.打造人才新政3.0版,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素质人才、高校毕业生来奉就业创业。到2025年,新引进高端创新创业团队150个、博士300名、高校毕业生5万名。(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

35.实施“直接认定”“职技人才融会贯通”以及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待遇引领机制。到2025年,推动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37.5%。(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6.发展电商经济,建立直播经济、网红经济等新业态发展专项支持政策,推动网络主播等各类灵活从业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到2025年,打造1个省级样板电商直播基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37.鼓励个体创业,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经营奖励力度,扩大创业场租补贴享受范围。到2025年,个体工商户达到5.3万户。(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38.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和完善小额贷款、减税降费等政策举措。到2025年,累计完成减税降费36亿元,小微企业达到2.3万家。(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推动低收入群体增收

39.建立健全困难群体精准识别、数据对比筛查、预警等机制,打造低收入群体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基础数据库,确保潜在救助对象“一个不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

40.对弱势群体、重点群体实施更加精准的就业创业帮扶,落实接收弱势群体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来料加工助农增收阳光行动,设立就业援助基地,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社保局)

41.发展夜间经济,培育夜间消费街区和消费市场,划定设置一批零租金摊位,鼓励低收入群体入驻经营。到2025年,打造5个夜间经济集聚点。(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

42.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快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银行推广小额涉农贷款,助力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到2025年,涉农贷款规模超过250亿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奉化支行)

43.实施水源保护地高质量发展计划,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推动区域碳汇交易试点,全力推动大堰、溪口等地跨越发展。到2025年,生态补偿金额超过3亿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组织部)

44.做好与甘洛县的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探索完善山海协作“飞地”建设模式,打通与文成的要素双向自由流动通道。(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45.建立健全涉农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涉农资金更多用于支持富民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建设区级综合性一体化农业生产服务平台,推动农合联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到2025年,完成区级综合性一体化农业生产服务平台搭建,涉农资金用于支持富民产业项目建设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

46.推广镇村联营、村庄经营、飞地抱团等做法,完善农业政策性担保、政府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扶持政策,增强村集体“造血”能力。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年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3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7.优化打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合体,规范落实“十个一”制度,常态化开展“第一书记”“跨村任职”“区域共学”等工作,持续推动“桃李芬芳”“金溪五村”等联合体提档升级。到2025年,联合体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建成特色鲜明、带动明显的示范性联合体15个。(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提质攻坚行动

——推进“奉有善育”

48.全面落实三孩政策,探索建立降低生育医疗费用、完善母婴照护体系等鼓励生育配套政策,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到2025年,生育友好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

49.加快母婴设施配套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000人的公共场所全面设置母婴室。(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0.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社会化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51.加快推进幼儿园扩容提升工程,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基本解决幼儿入公办幼儿园难问题。到2025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5所以上,公办幼儿园、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和7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奉有优学”

52.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江口中学迁建、锦屏中学迁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迁建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改、扩)建学校10所以上,新增校舍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公民同招操作细则,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优质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到2025年,建成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教育现代化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4.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强校”双强工程和普高攻坚计划,确保小学抽测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逐年提升,力争双一流大学录取人数有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5.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幼儿园、小学、初中课后校内托管和假期托管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愿托尽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6.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互相转学通道,打造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到2025年,完成产教融合园区建设,建成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1个,中职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6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57.加强特色示范成人学校建设。到2025年,创建省级现代化成人学校2所,建成区级老年开放学院。(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奉有健康”

58.均衡布局医疗资源,推动宁波市第一医院、区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建成投用,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等工程,高质量建设省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新增三级综合性医院1家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9.深化区域医共体建设,打造“1+3+3”县域医共体建设奉化模式。到2025年,区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基层就诊率稳定在7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0.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纵深推进“双下沉、两提升”,推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到2025年,实现区级医院下沉全覆盖,基本形成城区“10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农村“15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61.加大高校专场招聘、院校合作力度,大力引进优秀医学人才,扩大医护人员来源。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4.4人、5.1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5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

62.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加强以老年群体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和白内障管理。到2025年,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8%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4.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3.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防控救治体系,加快建设区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和区中医医院规范化隔离病房,合理布局加强型P2实验室。到2025年,区疾控中心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

64.持续开展“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计划,探索“公园绿地+体育”“廊道+体育”“商场+体育”等模式,加快体育中心建设,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和农村“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2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5%。(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65.大力发展生命(医疗)健康产业,加快宁波生命科学城、生命健康产业园、今日生物健康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生命(医疗)健康产业总产值达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宁南贸易物流区管委会)

——推进“奉有颐养”

66.有序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充分发挥公办敬老院兜底保障作用,建立养老机构医康养融合机制。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30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7.打造“镇街中心食堂、村社老年食堂、偏远小村邻里助餐点”多层级为老助餐服务网络,搭建“15分钟为老助餐服务圈”。到2025年,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8.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环境,扩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覆盖范围,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从保障型向普惠型转变。到2025年,开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00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800户以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9.探索实施为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营造“全民助老”氛围。到2025年,为老服务志愿队伍达到12支。(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0.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探索制定老龄雇佣奖励、非全日制雇佣等政策,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推进“奉有宜居”

71.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落实“一城一策”房地产调控要求,确保房价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逐步下降。(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72.完善商品房、人才房、公租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探索利用集体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着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80万平方米,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16.47%。(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73.加速推进城乡危旧房整治工作,保持城镇危旧房“保险+服务”全覆盖,动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打造城乡现代化基本单元,加快推进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迭代升级文化、教育、交通、治理等应用场景。到2025年,完成城乡危旧房拆迁6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省级标准未来社区2个、未来乡村试点10个。(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征收办、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奉有保障”

74.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市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5.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慢性病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推进低收入群体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困难人员大病医疗家庭支付封顶制。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8%。(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76.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动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教育专项救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77.推动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实现高效救助。探索建立区级救助服务联合体,通过线上线下力量整合,推广实施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实现温暖救助、智慧救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8.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实现保障标准同城化。到2025年,全区低保标准提升到14000元/年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达32000元/年以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奉有温暖”

79.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引导奉化乡贤、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到2025年,慈善组织达5家以上,实现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80.加强对困难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孤儿、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帮扶。到2025年,新建示范型儿童之家48家,实现规范化“残疾人之家”镇(街道)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

(五)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攻坚行动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81.科学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路径,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碳排放均完成市下达目标。(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82.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天然气利用总量达1.06亿方/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27.5万千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83.加快工业清洁发展,依法依规压减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品分级分类创建,推动白杜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投运,推进工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建成绿色园区2个、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00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

84.开展产业能效领跑者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到2025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覆盖率达20%,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85.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到2025年,确保所有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绿色学校65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

——筑牢绿色生态空间

86.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动态监管。到2025年,建成区、镇(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三级应急管理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87.强化“一湾两山三江三湖”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四明山区、象山港岸线整治修复保护行动,加快推进大堰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教育特色小镇建设,打造四明山绿色生态涵养区和“宁波湾”蓝色生态海岸带。(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大堰镇、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管委会)

88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绩效考评机制,在水源保护区和山区推行以GEP核算为核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优化绿色人居环境

89.巩固提升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扬尘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专项整治。到2025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实现“双达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90.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餐厨与厨余垃圾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等项目建设,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91.加快建设葛岙水库、柏坑水库扩容、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二期)等重大水利工程,深化水源地保护和污水综合整治,提升小流域山洪预警防御能力。到2025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区”2.0版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5%。(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五水共治”办)

92.加快梳理编制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逐步推进既有小区以及新交付小区的“禁设区域”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

93.深化“生态环境议事厅”“环评集市”等做法,全域推行企业“环保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到2025年,实现企业排污许可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

(六)新时代新风尚养成攻坚行动

——实施文明提升工程

94.常态化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四个一批”行动,高标准打造精品线路和特色街区。到2025年,打造精品线路10条以上、“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8个以上,三星以上农贸市场覆盖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共建“我们的家园”专班、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95.持续深化“奉邑文明行动”,实施文明习惯养成工程和公民素养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婚俗、殡葬、移风易俗等试点工作。到2025年,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到95%。(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96.用足用好滕头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裘古怀初心广场等本土特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到2025年,创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个。(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97.巩固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试点成果,建立健全站“点单”、中心“派单”、服务单位“接单”、群众“评单”的文明实践项目清单制。到2025年,打造文明实践示范线3条,全区志愿服务活跃度达50%以上。(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98.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技术工人服务体系。到2025年,遴选培育“凤麓工匠”100名。(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99.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选树宣传先进典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健全道德模范礼遇关爱机制。到2025年,争取获评中国好人3名、浙江好人8名。(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00.推进“共享礼堂”、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遗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城区“10分钟文化活动圈”、农村“15分钟文化活动圈”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101.推进全民阅读和“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加强基层文艺骨干和文艺团体培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2025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6%,全民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达90%。(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102.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培育打造文旅消费集聚区和运动休闲镇,大力发展演艺、赛事经济。到2025年,全区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达16.8%。(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实施文化品牌工程

103.传承保护奉化布龙、红帮裁缝、奉化根雕、古法造纸、奉化吹打等特色传统技艺,加大省级以上非遗项目申报力度。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非遗项目1-2个。(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104.加快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深入挖掘弥勒文化、民国文化、红帮文化、桃文化等内涵,形成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的“一表、一文、一谱、一库”。(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105.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重点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建立“潜力企业-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的文化企业方阵。到2025年,规上文创企业达到175家,产业增加值达到72亿元,占GDP比重达6%。(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106.推动弥勒走出去,积极筹办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将弥勒圣坛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地标;支持滨海旅游度假区设立省级旅游度假区、争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力争成为长三角旅游网红打卡地。(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溪口雪窦山名山建设管委会、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管委会、区文广旅体局)

(七)区域治理现代化攻坚行动

——强化善治乡村建设

107.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完善“一肩挑”后村(社区)治理机制。到2025年,省级“善治村(社区)”创建率达60%,市级“善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实现翻番。(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

108.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村级监督新模式,实现村级“云监督”平台、财务“双代理”全覆盖,推动村(社区)班子高效运作。(牵头单位:区纪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109.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推广村民说事、乡贤参事等多元治理参与模式,有效发挥“道德庭”作用。到2025年,“村民议事厅”“道德庭”实现有效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

110.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加快推动自助办、远程办向村(社区)延伸覆盖,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制度。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办事圈”。(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111.推动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区、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到2025年,实现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矛调中心)

112.健全“党建+信访”工作体系,落实“家园理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到2025年,矛盾纠纷初信初访化解率达98%以上,“四无村”创建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矛调中心、区信访局)

113.完善诉源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村(社区)制度,推进源头“联动防讼”、诉前“联治减讼”、诉中“联调化讼”、诉后“联合息讼”全过程诉源治理。到2025年,实现新收诉讼案件零增长,万人成讼率低于80。(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矛调中心)

114.建立健全历史遗留问题破解长效机制,力争每年梳理并破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到2025年,实现历史遗留问题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矛调中心)

115.加大律师引育力度,健全律师、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常态化参与矛盾化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质量。到2025年,律师万人比达2.5。(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116.探索多元化“信用+”应用模式,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到2025年,社会诚信度达96.3%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

117.深化全国首个全域旅游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信易贷、“信用+社会治理”等信用场景化应用。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

118.建立健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社会保险、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高风险、低信用市场主体的监管。到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关联度提高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强化社会风险防控

119.健全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大公共安全视频数据在社会治理领域应用力度,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减少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到2025年,万人刑事发案数下降到30件以内。(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120.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全面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确保实现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

121.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到2025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006人/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主要食品和基本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和100%。(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122.以洪水、内涝、台风、地质灾害为重点,建设一体化、数字化应急防控网络。到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达90%以上、可视化率达100%,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小于10小时。(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政治行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两新”党建整体跃升工程、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打造共同富裕特色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的新能力。坚持依事识人,大力发现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进一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共同富裕先行先试保驾护航。

(二)纵深推进清廉奉化建设。实施政治监督“三单”工作机制,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交通、清廉家庭、清廉站所等清廉单元建设,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清廉奉化建设各领域,为共同富裕特色区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化基层权力监督指引,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有效落实,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建设,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现代化党政机关。推进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建设,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建设,推动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实现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推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建设,实现社会空间数字化、社会服务共享化、社会政策精准化。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司法、普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委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建立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领导小组,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健全“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的抓落实基本模式,完善马上就办、催办提醒、跟踪督办等检查督促机制,创新开展“全景式”督查、“体验式”暗访、“互动式”监督等举措,确保各地各部门始终聚焦目标任务精准落实。科学设立共同富裕特色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共同富裕实现度测度标准和群众“四感”评价指数,将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要求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倒逼形成争先创优进位的良好氛围。主动争取、承接国家和省、市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形成更多的突破性制度成果、创新性实践成果。

(五)凝聚全民共建的强大合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旗帜鲜明地鼓励勤劳致富、率先致富、先富带后富,充分激发全区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群团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上的思想引领和组织发动优势,大力开展共同富裕特色区创建宣传活动,全面形成共同富裕“人人共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