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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22-114561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5-23

奉化区房屋质量查勘、检测、鉴定(评估)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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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4〕186号)、《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奉化区房屋质量查勘、检测、鉴定(评估)项目资金使用办法:

一、基本模式:委托入围并登记在我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完成本年度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大批量查勘、检测、鉴定(评估)任务以及其他应急处理项目,在台汛期间和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对我区存量危房和重点隐患房屋进行倒塌风险评估。同时,做好相关系统建档,档案整理,专业资料编制工作。

二、资金使用办法:房屋质量查勘、检测、鉴定(评估)项目资金包括房屋安全管理费和委托费两部分,两部分资金结合起来使用,在奉化区房屋质量查勘、监测、鉴定(评估)服务等项目入围招标时,规定项目收费标准,项目实施分配原则为一是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大批量查勘、检测、鉴定任务的,根据工作量、工作地理位置、难易程度合理、平均分配;二是应急处理项目根据项目实际、以往查勘、检测、鉴定记录、入围单位在奉人员、设备及应急处理相应时间酌情分配。项目费用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