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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行动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记者 王林威

本报讯 “请停车,请吹气。”“该人员疑似醉酒驾驶,请核对其身份是否为公职人员。”5月20日晚,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检查,在城区岳林东路、金海路和溪口镇应梦路设置3处卡点,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对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当晚10时30分,记者来到岳林东路妇幼保健院门口,发现交警部门已在路面双向车道设置了三角锥和阻车器,各留一条通道供过往车辆通行。执勤交警利用酒精测试仪逐一检查过往车辆驾驶员,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仔细核实涉嫌酒驾、醉驾人员身份,核查是否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同时对交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全程监督。

“车辆熄火,请你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当晚11时25分,在金海路卡点,交警对一名驾驶员酒精检测时发现异常,经再次检测,确认其酒精含量为83mg/100ml,属醉酒驾驶。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核查完毕,该醉驾人员并非公职人员或党员干部。

行动持续至5月21日凌晨2时许,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50余人次,检查过往车辆3000余辆,共查处酒驾12起、醉驾6起。经核实,未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有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还是有不少市民抱有侥幸心理,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我们将依法处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以身试法。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是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作风办深化推进“六比六严、提能正风”行动的重要抓手之一,检查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聘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同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四风”问题。

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违规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专项治理,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