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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2-127316 组配分类 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5-24

2022-2023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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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综合考虑不同作业类型、不同大小的渔船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对降低捕捞强度、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成效,对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按照船长和作业类型进行分类分档补助。同时,确定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年度标准上限(以下简称“补贴标准上限”,见附件),并适当照顾小型渔船。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上一年度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予以适当补贴。为做好与“十三五”相关政策的衔接,2021年作为过渡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发放2020年补贴。自2022年发放2021年补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应当按照本通知设定的规定和要求发放补贴。

二、补贴依据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依据海洋伏季休渔和负责任捕捞两项指标发放。其中,海洋伏季休渔指标是指渔船执行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含自主休渔)的情况,体现降低捕捞强度的成效;负责任捕捞指标是指渔船执行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捞日志、产品合法性标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管理制度措施的情况,体现养护渔业资源的成效。

三、补贴对象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为合法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的所有人。补贴对象申请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纳入国家渔船“双控”管理;

(二)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下统称“渔业船舶证书”)齐全;

(三)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等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措施。

四、补贴标准和发放

(一)补贴标准

1.全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海洋伏季休渔补贴+负责任捕捞补贴,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制定的全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标准不得超过补贴标准上限。原则上,海洋伏季休渔补贴和负责任捕捞补贴所占比重各占50%,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两者比例。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应当制定负责任捕捞补贴的具体规定,设立负责任捕捞具体指标和比重系数,其中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捞日志、定港上岸(大中型渔船自2022年起实施)、海洋哺乳动物保护等为必选指标,限额捕捞、渔具管理、幼鱼比例、产品合法性标签等暂为鼓励选择指标。

4.根据船长和作业类型,对国内海洋捕捞渔船进行分类分档,设定不同补贴标准上限。渔船船长和主机功率未落在同一分档标准区间的,按照船长或主机功率对应的较低档标准区间确定补贴核算标准上限;多种作业类型的渔船,按照作业类型所在的最低档分档标准区间确定补贴核算标准上限。

5.港澳流动渔船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标准的一半执行。

(二)补贴发放

1.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可以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渔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管理规定出海作业的,不给予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2.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未执行船籍港定点休渔的,给予50% 海洋伏季休渔补贴;一年内违规两次及以上的,不给予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3.钓具渔船自2022年发放2021年补贴开始,不再给予海洋伏季休渔补贴,但是严格执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可给予负责任捕捞补贴;主动向渔政部门报备按照本海区休渔规定严格实行休渔的钓具渔船,也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4.伏季休渔期间取得专项(特许)捕捞许可的渔船自2022年开始,根据伏季休渔期间实施专项(特许)捕许可时间占伏季休

渔整体时间比例,等比例减少发放海洋伏季休渔补贴。严格执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可给予负责任捕捞补贴

5.渔船违反相关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不给予相应比重系数的负责任捕捞补贴。

6.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捕捞渔船(船龄标准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不予补贴。

7.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囊有翼围网(三角虎网)渔船,不予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事关广大渔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负责任国家形象,事关我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告。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抓紧细化补贴发放指标,制定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三)对补贴年度内渔船发生报废、拆解、灭失、减船转产等情况的,各地可根据渔船执行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规定的具体情况,视情发放补贴。渔船发生买卖的,年末办结《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

书》的,由买入方申领,未办结的由原船舶所有人申领。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