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194/2022-127724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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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7 |
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0220142号提案的答复
任益鑫委员:
感谢您对治安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的建议”的提案中涉及“车棚车库违规使用行为”,我局进行了认真的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车棚车库违规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推动形成强力整改工作格局。2020年以来累计整治各类车棚车库2223间,均作清退处理。
一、全面排查、按责处置。2020年以来,我局对辖区内的车棚、车库违规居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地毯式的清查。对违规出租的,按照《全区集中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网约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违规自住或开店经营的,按照《奉化区住宅小区小间(车棚、车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奉住整(2018)6号)文件要求,通过平台流转至辖区镇(街道)。
二、突出重点、防范风险。梳理2021年来通过区长电话、指挥中心流转的各类相关投诉举报事件,并对该类事件发生区域进行回头看,发现反弹的坚决整治到位。对流动人口较多的辖区内工业区周边、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等极易出现车棚、车库违规出租现象的部位进行重点整治,严防反弹。
三、依法处罚、履职到位。对责令到期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附件四)第12条、第20条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处罚。对符合治安拘留条件的一律给予治安拘留。对妨碍公务或阻碍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法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争取支持,加强联动。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多方联动、分工明晰、衔接紧密的共管模式。持续保持排摸整治严打态势,建立小区群租房及车棚车库整治查处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违法违规出租及时处置,坚决避免形成气候和群众反映热点。同时专门安排力量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工作实效。
下步,将继续建立长效机制,常态跟进,从房屋中介入手开展源头监管,严禁车棚车库进入房屋租赁市场;从常态巡查入手开展“回头看”,依托村干部、物业、网格员、“红袖章、小喇叭”志愿队等社会资源,联动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规出租现象重点小区每周一查,严防反弹;从宣传警示入手营造氛围,重点抓好典型案件处罚的宣传力度,起到以点带面作用。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