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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22-12813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5-25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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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员安全素养提升,努力使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变化,根据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部署精神,现就我区建筑工程领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建筑施工“除险保安”为主线,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为锻造硬核力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凝聚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推动全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奉化奋力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区住建局黄宇宙副局长,成员为区住建局办公室

、建筑业管理科、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四、重点活动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局相关科室、区质安站工作任务:

1.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局党委专题听取半年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通过周二夜学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专题片已上架“宁波党员干部学习网”、甬派客户端“甬学”平台的“专业能力”专栏,党员干部可线上学习。)。

3.开展安全文明“树标杆,学标杆”活动,举办红色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智慧工地推广线上观摩会(另行通知)。

4.组织开展“一法、一标准、一手册”宣贯活动,在全区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培训宣传。配合区安委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5.组织企业参与市建筑起重机械“除障保安”查问题、除隐患技能比武。

6.结合“除险保安”和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成“除险保安”第二轮覆盖检查。

7.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专职安全员履职尽责专项治理提升。

(二)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应开展的活动

1.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动员部署,督促相关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图片、横幅等形式,营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浓厚氛围。(每个在建项目原则上在主要立面上布置不少于两条横幅)

3.认真执行建设施工领域“除险保安”各项工作要求,组织所属项目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企业层级组织人员跟进检查,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作业和高处作业,严防消防安全风险,及时整改消除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动态排查、闭环治理。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分层分级进行培训,宣贯内容分别为新《安全生产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

5.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会议,召集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和在建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交流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切实解决1-2个企业或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面较为突出或共性存在的实际问题。

6.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第一责任人”讲安全活动。

7.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或模拟应急救援演练。

(三)区建筑业协会开展的活动

按照区住建局部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配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2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企业各单位要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积极配合省市各暗访组,深入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积极做好新闻宣传、隐患治理和云上宣教“专题行”。要组织力量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围绕主题,成立活动专班,落实人员和责任,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把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结合实际,以灵活多样、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利用微信、钉钉、QQ、短信等平台,及时通报政府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以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利用工地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围档公益广告宣传等,在全行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企业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问题,防止脱离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企业和区质安站要及时总结经验,于6月份每周三上午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上报至邮箱997637682@qq.com);7 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俞诗杰,电话(传真)89294320。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