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42197906J/2022-128229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轻工纺织,化工,国防工业,航天、航空,信息产业(含电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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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
奉化区经信局2021年度财政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2021年度,奉化区经信局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制造强市战略和区委区政府决战决胜“五年奉献一个新奉化”的战略决策,立足职能,全面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深化企业梯度培育、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积极打好平台园区大会战,深入开展“联企跑企”活动,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波市奉化区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强龙工程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和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局2021年专项经费支出安排使用情况汇报以下:
一、政策兑现资金
经济和信息化局政策兑现资金,财政预算安排23574.18万元,实际支出20954.98万元。
(一)表彰经费。2020奉化经济风云榜颁奖会议表彰经费。在2021年6月17日的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2020奉化经济风云榜颁奖会议上表彰先进企业,主要是 “发展进步奖”“突出贡献奖”“转型创新奖”各10家企业;通过采购三十件实物奖品,以资鼓励。专项经费支出640.10万元。
必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实施该专项。表彰一些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的工业优秀企业,有利于带动全区工业快速发展。
可行性:在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出现了一些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的工业优秀企业,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对获得2020年度发展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和转型创新奖的30家企业分别进行奖励,有利于助推“五倍速五提升”战略决策。
(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精神,支付企业做大做强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支付首台套装备奖励资金100万元;支付单项冠军 、隐形冠军资金170万元;支付专精特新“小巨人”配套奖励资金600万元;支付2019年度“小升规”税费返还资金398.29万元;支付2020年度“小升规”税费返还资金316.86万元;支付绿色制造专项资金189.57万元;支付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奖励(管理咨询)资金50万元;支付平台健康发展-企业培训经费(包括信息化)资金19.92万元;支付平台健康发展-协会服务外包资金80万元;支付平台健康发展-企业服务中心资金75.4万元;支付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补助(宁波服装展会等)资金127.88万元;支付智能制造工程项目补助资金7.26万元;支付食盐储备资金12.42万元;合计支出2447.6万元。
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规范奖补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制造专项经费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转升〔2019〕118号)文件精神,设立我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发〔2018〕2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为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食盐市场稳定,保障食盐供应安全,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8]17号)规定,食盐储备补贴根据储备计划,由承储单位申请,采取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方式执行。
可行性:
本实施细则主要是涉及《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文件中责任单位为区经信局相关条款的具体操作。
本实施细则同时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由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区经信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奖补对象以及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资金拨付及监督检查。
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来源为奉化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和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绿色制造、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低效设备(生产线)淘汰改造、节能技术(设备)的应用、“低散乱”块状行业改造提升、清洁生产、工业节水等相关工作。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符合中央、省、市、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绿色制造发展,遵循依法管理,统筹安排,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绩效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财政组织收入,根据工业政策兑现,2020年度全区食盐消费量为5496.17吨,为此2021年度储备量为529.21吨。食盐储备补贴主要有购置政府储备食盐资金的利息和政府储备食盐的保管费用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利息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0.0435)计算,保管费用补贴参照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标准(每年每吨150元)执行。食盐储备补贴预拨款共计12.42万元。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奉化区工业经济健康科学可持续良性发展;与时俱进,根据上级要求和奉化实践完成工作任务。
按省市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这样做有利于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加快全区经济高质高效高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龙工程培育。兑现强龙工程培育政策资金1973.65万元;其中我局支付1420.35万元、区科技局支付463.3万元、区市场监管局支付90万元。
必要性:
专项资金申报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入围年度强龙工程创建类或培育类企业名单;
2.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实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
3.企业在培育期内销售收入增速应不低于当年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可行性:鼓励“强龙工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强龙工程”企业培育计划,对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和技改投资等主要指标达到年度培育目标的“强龙工程”企业,按《奉化区“强龙工程”培育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专项资金采用无偿奖励的方式安排使用,企业所获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技术改造、研发支出、市场拓展和管理提升。
(四)疫情防控资金、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经费。支付疫情防控资金16.8万元;支付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经费2.82万元;合计支出19.62万元。
必要性: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甬防办〔2020〕11号)文件精神。
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根据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可行性:我局按照防控措施精准有效原则,将资金需求方案报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组审核,经工作组报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局保障资金需求。
局牵头组织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工信部门沟通联系,落实省调拨任务、资金补贴和政策兑现等有关事宜。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我局负责提出生产企业因临时性新增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等防护及医疗用品所产生的费用补贴方案;按照“必需高效”的要求,建立资金、物资及工作人员明细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规模结构科学、产业支撑有力、仓储物流高效、指挥调度智能的重要医疗物资保障体系。
(五)招商引资项目。支付云弧科技过渡性生产用房及人才公寓租金81.38万元;支付云弧科技过渡性生产用房及人才公寓第二年租金97.96万元;支付用于建设航天北斗云数字应用研究院和孵化项目公司中国航天工业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金246万元;支付宁波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金2854万元;合计支出3279.34万元。
必要性:根据《数字产业项目合作协议》第四.(一).3.条约定,奉化区政府“免费提供3年临时办公场地、员工过渡性住房及临时生产用房给乙方使用(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计算)。其中,首年:提供拎包入住办公场地约500 ㎡,及员工过渡性拎包入住住房10套给乙方使用;后两年:在首年基础上,再提供拎包入住办公场地约 500 ㎡,及员工过渡性拎包入住住房10 套给乙方使用。并提供3年过渡期临时生产用房约3000㎡给乙方使用。三年过渡期满后的临时办公用房、员工住房、厂房租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后续增加实际面积需求,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租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协议》约定:“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航天北斗云数字应用研究院在奉化挂牌设立且孵化的独立法人项目公司在奉化注册成立之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资金资助246万元给乙方,支付资金资助2854万元给项目公司。”
可行性:经宁波云弧与宁波远大成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并经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经济开发区三方同意,选定宁波市奉化区金海东路55号四号厂房1-2层(一层2000平方米,二层1000平方米)作为其注册的宁波虹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过渡性临时生产用房,租期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同时,在2020年10月28日《关于租用过渡性生产用房的请示》中约定“厂房租金为18元/平方米/月,合计64.8万元/年。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2021年3月30日之前缴清;第二年租金2021年11月1日之前缴清;第三年租金2022年11月1日之前缴清。”“若发生政府未及时支付房租导致宁波云弧承受损失,其实际损失由政府承担。”区财政局同意“将与区东部新城指挥部做好财务结算,并将房屋租赁费纳入年度预算,按时拨付。”根据资金测算,2021年区财政需拨付宁波云弧公寓租金49.74万元,厂房租金129.6万元,共计拨付资金179.34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宁波云弧第一笔人才公寓和临时生产用房租金共计81.38万元,现请贵局将第二笔租金共计97.96万元于10月30日之前拨付至我局予以支付。同时,请将2022年需拨付宁波云弧公寓租金33.16万元,厂房租金64.8万元,共计97.96万元列入2022年度预算。
目前,航天北斗云数字应用研究院于2021年7月15日在奉化挂牌设立。孵化的独立法人项目公司(宁波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奉化注册成立。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扩大工业生产投入、提升工业经济总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招商引资大力推进了我区“工业强区”战略的实施,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六)上级转移支付。支付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资金610.2万元;支付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含配套企业)技改项目资金174.5万元;支付技改其他项目切块资金1455万元;支付2021年度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866.70万元;支付2021年度第二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548.3万元;支付宁波市2021年度省级医药储备项目资金19万元;支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批(疫情期间出台政策)奖励资金888.7万元;支付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1248万元;支付2021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八批专项资金4238.36万元;支付2021年第七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留工 优工等政策资金)500万元;支付光伏发电补贴资金15.37万元;支付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0.54万元;合计支出12594.67万元。
必要性: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2020〕7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我区企业奖补。
可行性: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2020〕7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我区企业执行奖补;根据《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办法》(甬经信政规划〔2021〕5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357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制定了《2021年第一批市级中小企业因素法分配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对照《2021年宁波市加快培育“246”产业集群 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甬制高办〔2021〕7号),对照《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抓政策规划引领,引导产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抓产业集群建设,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抓工业有效投资,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抓企业梯队培育,做强制造业发展主力军;开展平台园区会战,整治提升低效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抓企业服务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日常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日常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安排114.5万元,实际支出111.31万元。
(一)日常专项经费绩效目标
1.设立依据:局是负责调节区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智慧城区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牌子。区经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区建设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推进企业培育工作。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组织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精神和局工作职责,资金分产业合作经贸合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组织服装节义乌装备博览会等展会工作经费、工业经济分析宣传经费、数字奉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技术改造与2025审计费用、“亩均论英雄”改革企业综合评价服务经费、“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规划编制经费、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及星级评定服务经费、产业地图编制经费、法律顾问费等。
3.必要性:企业是经济的主体,其发展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决定着区工业的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和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扶优扶强,有力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区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4.可行性:以建设工业强区为目标,以“两化”融合与“绿色制造”为途径,紧紧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工作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创新驱动,实施“246”产业集群培育,打好旧工业园区改造攻坚战,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扎实推动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提质增效升级,我局责无旁贷。
5.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五倍速五提升”战略,突出创新驱动、项目建设、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企业绩效评价等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打造奉化工业经济升级版,力争在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高运行质量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6.经济效益目标: 通过抓企业培育,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抓精准服务,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业经济稳中有升, 工业产值增加快;企业效益稳步增长, 规上企业利润同比增长;时效上工作推进, 与时俱进;成本核算绩效明显,收获大于投入。
7.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推进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工作,“两化”融合扎实推进, 工业发展回报社会效果好。
8.环境效益指标:通过抓节能降耗,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
9.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抓转型发展,努力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 企业满意度增高。
10.个性化绩效目标:通过抓“两化”融合,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创新转型有效推进, 工业投资快速增长。
(二)日常专项经费具体内容
1.市场拓展宁波周工作经费。我局积极开展山海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根据省、市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根据《2021年奉化区与甘洛县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2021年奉化区与文成县山海协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精神,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等到对口县(市)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智力扶贫等工作,务实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开展两地产业合作对接,多层次多渠道组织我区工业企业和个人到凉山州甘洛县、文成县投资考察,开展产业园共建;根据区政府要求,对溪口镇董溪二村结对扶贫。上述活动共支出工作经费5.58万元。
2.组织服装节义乌装博会等展会费用。我局专门成立服装节活动后勤保障组,派驻宁波负责活动日常工作事宜。同时,租用专车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各类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此项活动工作经费支出为0.06万元。
3.工业经济分析宣传经费。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加强宣传报道:全区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及重点工业企业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宣传、合作办刊;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工业企业去宁波等地参加会议、学习;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政策的宣传、解读;调研等。此项经费合计支出15.70万元。
4. 数字奉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参加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组织企业参加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博览会暨第八届世界互联网的创新与突破分论坛;组织企业参加2021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扎实推动奉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着力打造“数字奉化”,编制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试点“揭榜挂帅”规划(省经信厅要求),此项经费合计支出18.59万元。
5. 技术改造和工业2025审计费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费用;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宏观经济形势与企业转型升级专题培训及政策宣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评选评审专家费、2021年度奉化“强龙工程”新入围企业评估。此项经费合计支出6.24万元。
6.“亩均论英雄”改革企业综合评价服务外包支出27万元。
7.“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规划编制服务外包支出14.15万元。
8.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及星级评定服务外包支出15万元。
9.产业地图编制服务外包支出12万元。
10.法律顾问费支出3万元。
三、老干部管理工作经费。2021年底我局共有离退休干部及精减、遗属人员共379人,具体开支有:春节、七一、重阳、国庆等节日慰问;6个离退休支部(学习小组)活动、会议费用及每位老同志订报刊等学习资料;信访维稳费,及个别身患疾病困难职工慰问等日常管理开支。该专项经费支出,安排27万元,全年支出27万元。
必要性:老干部是我党局和奉化人民的宝贵财富,局党委对老干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本年度老干部管理工作计划,继续使老干部管理工作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可行性:财政局每年的经费保障和局的人力物力智力保障;我们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爱心、诚心、虚心、耐心去面对每一位老干部,扎扎实实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老干部局、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老干部工作,始终秉承“老干部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情系桑榆强服务,余热生辉谱和谐”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老干部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老干部为促进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余热。2021年3月局第二退休支部被评为浙江省委老干部局公布首批标准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奉化区经信局2021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结果说明.doc
附件2:奉化区经信局2021年度经济和信息化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doc
附件3:奉化区经信局2021年度老干部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