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71U/2022-12832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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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
奉化区乡镇卫生院补助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宁波区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18]24号)和《奉化区基层医疗机构资金管理办法》(奉卫[2021]123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现对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补助项目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通过基本药物补助,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基药制
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全区大部分村卫生室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
(二)2021年设备补助300万元,其中信息化补助150万
元,电子票据改造50万元,房屋修缮、设备补助150万元。各单位补助标准以购置、修缮发生额的50%进行补助。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其他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项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切实缓解了农民特别是农村的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促使了村卫生室公益性的回归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2021年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完成电子票据改造。设备及修缮费按标准补助完成。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乡镇卫生院设备投入不足,作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重要枢纽,实现“保基本、强基层”的新医改策略是它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政府不断投入资金是为了帮助卫生院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农村居民除了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之外,还能享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一:奉化区基层医疗机构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