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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2618R/2022-113630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奉莼办〔2022〕10号 发文日期 2022-05-06 成文日期 2022-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莼湖街道

关于印发莼湖街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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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线办、各行政村(社区):

为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现将《莼湖街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30日

莼湖街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莼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奉化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奉政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莼湖实际,决定在莼湖辖区开展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重要指示,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最高标准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最好效果,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提升莼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推动莼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工作机制,成立莼湖街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线办要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开展各自领域“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以高度的责任担当,严肃对待并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问题排查整治的各个方面,举一反三,全方位、全领域、深层次开展排查整改,确保问题发现全面深入、整改落实彻底到位。

(三)突出举一反三。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系统排查整治全街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并将典型性问题的有效整改举措巩固上升为制度性成果,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各线办要对照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附件2)开展“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参与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问题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做到问题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二)持续推进闭环整改。各线办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推进问题闭环整改。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违法违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迅速行动,尤其加强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高标准严要求,限期完成整改销号。

(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各线办要结合自身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构建大生态、大环保格局,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莼湖经济转型升级,确保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多赢。

四、排查整改内容及牵头单位

(一)国土空间用途管控领域。主要包括违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违法违规侵占耕地及农田、非法转让及占地开发利用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街道牵头线办:行政执法中心)

(二)违规开发自然资源领域。主要包括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海域及违规围填海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街道牵头线办:农办1、农办2)

(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领域。主要包括违法违规突破“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等重要生态环境规划和目标要求、违法违规突破生态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街道牵头线办:发展服务办)

(四)垃圾处置领域。主要包括渣土、堆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垃圾未实现规范分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直排、焚烧飞灰填埋不规范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街道牵头线办:行政执法中心、社会事业办)

(五)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领域。主要包括违规填埋固废、固废储存不规范、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及能力不足等问题。(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街道牵头线办:发展服务办)

(六)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领域。主要包括城镇污水主干管网建设缺失滞后、城镇污水管网老化破损及雨污混接、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维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街道牵头线办:建设管理办)

(七)污水处理设施领域。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清洁排放改造及运行管理,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违规堆放污泥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街道牵头线办:建设管理办)

(八)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生活小区和镇(街道)等各类创建单元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覆盖面、工作成效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水办、区住建局,街道牵头线办:建设管理办、发展服务办、农办2)

(九)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领域。主要包括企业废水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工业企业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街道牵头线办:发展服务办)

(十)农业面源污染领域。主要包括减肥减药不严不实、农业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街道牵头线办:农办1)

(十一)船舶污染领域。主要包括非法冲滩作业船舶整治、船舶污水排放和收集转运、船舶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鄞奉海事处奉化海巡执法大队,街道牵头线办:农办2);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及运行等问题。(区级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街道牵头线办:建设管理办)

(十二)其他环境保护领域污染问题(各线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做好村(社)内排查)。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4月)

各线办要根据本方案认真开展常态化全面排查,确保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各线办于4月底前首次将问题清单(附件3)报送至对应的区级牵头单位(具体以牵头部门印发的工作方案为准)。

(二)持续整改阶段(2022年10月前)

各线办要对照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大排查大整改主要内容,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科学可行”,坚决杜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5月开始,各线办每月中旬向区级牵头单位报送新发现的问题清单时,同步报送已排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调度表(附件4)。整改工作要坚持分类处理,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早见成效;对需限期整改的,要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对需长期整改的,要分年度明确阶段性目标,持续发力、务求实效。每一个问题都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各线办要求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逐条闭环销号,并将销号确认表(附件5)在完成问题整改的12日内纸质版报送至区级牵头单位。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进展滞后的限期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及时向区级牵头单位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线办要深刻认识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落实排查人员,制定排查方案,做到问题有效发现、有力整改、有序销号。

(二)强化问题发现。各线办要结合工作职责和本部门实际,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整合共享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电量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问题发现手段,实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序管控。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线办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方照阳,联系电话:15867555236

附件:1.莼湖街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doc

             2.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doc

             3.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表.doc

             4.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推进情况调度表.doc

             5.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问题销号表.doc

政策解读:重点信息解读:关于印发莼湖街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解:重点信息图解:关于印发莼湖街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