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2-128914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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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农〔2022〕86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10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调整使用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
我局于2021年5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奉化区2020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131号)文件,现因工作需要,调整使用部分已完成上级任务的项目资金。具体如下:
一、“肥药两制”改革试点示范创建
宁波任务项目---“肥药两制”改革试点示范创建—对48家开展“肥药两制”试点主体按0.25万元/家进行物化补助,资金12万元。目前,该任务已完成,现将12万元结余资金调整使用至“肥药两制”数字化监管平台录入及跟踪指导服务项目:按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的工作要求,省“肥药两制”数字化监管平台对我区要求完成“肥药两制”试点主体总体活跃度保持在80%以上。
二、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种业发展、农民培训三个项目
宁波任务项目---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种业发展、农民培训三个项目宁波下达所有任务已完成,三个项目分别结余20.3348万元、1.396万元、2.5918万元,合计24.3226万元,现将24.3226万元结余资金调剂使用至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农发〔2021〕130)文件精神,通过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政策实施,进一步突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和绿色生态导向,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预计新增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20台。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