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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39G/2022-129089 组配分类 督查审计 主题分类 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6-14

关于区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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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11月15日,对区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调查评价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区水投集团等7家国有企业2018年以来实施建设的192个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交通项目31个、城建项目82个、农业水利项目12个、社会事业项目46个、安置房项目18个和商住房项目3个,总投资合计491.35亿元。此外还对城区零星维修项目、镇(街道)小型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各国有企业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3月底,192个建设项目账面累计完成投资合计228.81亿元,投资完成占比46.57%。其中:交通项目34.54亿元,投资完成占比36.39%;城建项目38.02亿元,投资完成占比31.61%;农业水利项目44.48亿元,投资完成占比62.22%;社会事业项目32.29亿元,投资完成占比49.96%;安置房项目70.46亿元,投资完成占比60.17%;商住房项目9.02亿元,投资完成占比39.36%。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国有企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抓投资、促转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有序推进交通、城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对社会事业、安置房、商住房项目的投资力度,为实现“五年奉献一个新奉化”发展目标、推动奉化全面融入宁波同城化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各国有企业提供的有关工程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财务报表等资料,基本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社会审计报告质量监管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应予以纠正或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的问题

1.投资超概算未按规定报批。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二号、三号综合安置用房项目,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工程等3个项目投资超概算,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报批。

2.工程竣工决(结)算管理欠规范。多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结)算编审工作,个别项目长达5年;3个设备安装项目竣工结算未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

3.未按规定报批立项或初步设计,甚至采取边设计、边施工、边报批形式建设。龙潭滞洪分洪区改造工程(奉化美丽田园示范区工程)在开工后4个半月才完成立项报批,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报批的现象。奉化仁湖公园扩建项目等3个项目经区发改局批准项目建议书后,在未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情况下便开工建设。

(二)招标投标方面的问题

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实质性条款存在前后不一致现象。6个项目中标结果为按总价下浮,与招标文件中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人工价格(含机上人工)的价格调整方式为“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后不再进行浮动”的约定,存在前后不一致现象。2个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中,监理服务费或延期附加监理服务费的结算方式,存在前后不一致现象。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的问题

1.工程建设存在延期现象。2018年以来多个项目存在工程延期现象,包括11个在建和46个已竣工项目。

2.工程变更不规范,存在事后变更或变更未按规定报批现象。多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工程变更报批程序,存在事后变更或变更未按规定报批的现象。

3.工程施工图预算编报不及时,造成第一期建成付费时缺少付费基数。2个项目因建设单位未及时编报工程施工图预算,被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失去审核意义为由退回评审,使得项目在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第一期建成付费时缺少付费基数。

三、审计整改情况

各国有企业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的问题

1.针对投资超概算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宁南二号、三号安置房项目投资超过概算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工程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决算,待完成后向宁波市发改委报批调整概算。

2.针对工程竣工决(结)算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审计反映的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结)算编审的34个项目中,已有25个项目完成一审工作,其余9个项目有序推进。审计反映竣工结算未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的3个设备安装项目,已委托审核,将依据审核结果按实结算。

3.针对未按规定报批立项或初步设计,甚至采取边设计、边施工、边报批形式建设的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按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二)招标投标方面的问题

针对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实质性条款存在前后不一致现象的问题,经审计指出后,宁波宁南新城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宁南投资公司)经与6个项目相关施工单位协商后,均以书面形式同意调差部分价格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宁南投资公司经与甬金高速溪口东至甬台温高速姜山连接线一期工程监理单位协商后,对该工程监理延期服务费事宜,双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监理延期费结算方式。同时,宁南投资公司承诺今后将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的管理工作,认真复核,杜绝类似差错再次发生。区教投公司经与区实验小学迁建工程监理单位协商后,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按合同第5.3条结算,同时,区教投公司承诺今后将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的管理工作,认真复核,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存在延期现象的问题,审计反映延期的11个在建项目均已竣工,建设单位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将充分调研、综合分析、合理设定合同工期,并在建设推进过程中未雨绸缪、克服困难,采取赶工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按期竣工。

2.针对工程变更不规范,存在事后变更或变更未按规定报批现象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杜绝事后变更行为,严控工程投资。

3.针对工程施工图预算编报不及时,造成第一期建成付费时缺少付费基数的问题,建设单位承诺今后将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管理,把控预算编制时间并严格按《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审,有效降低合同履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