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2-129541 | 组配分类 | 教育督导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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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
2022年三级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精神,经幼儿园自主申报、网上资格审核、第三方专家现场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宁波市奉化区三之三幼儿园有限公司、宁波艾迪幼儿园有限公司溪口分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宝原艺术幼儿园有限公司等3所幼儿园为省三级(市二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区教育局督导科,电话:0574–88681576,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桥西岸路128号,邮编:315500。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