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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2-129541 组配分类 教育督导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6-15

2022年三级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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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精神,经幼儿园自主申报、网上资格审核、第三方专家现场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宁波市奉化区三之三幼儿园有限公司、宁波艾迪幼儿园有限公司溪口分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宝原艺术幼儿园有限公司等3所幼儿园为省三级(市二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区教育局督导科,电话:0574–88681576,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桥西岸路128号,邮编:315500。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