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5918/2022-129647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主题分类 | 公路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4 |
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0220164号提案的答复
俞航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公共交通的建议》(第2022016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交线路合理规划
按照《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规定,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奉化区公交规划编制工作,并根据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和城乡发展、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制定线路开辟、调整计划,并在征求社会意见后实施。另一方面,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客运码头、轨道交通车站、机场;大型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商务商贸区,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综合性公共文化休闲场所、体育场馆、学校、医院;设计居住人口五千人以上的居住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以及需要设置公共汽车场站设施的公路等建设工程在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配置公共汽车首末站、途经站、枢纽站等公共汽车场站设施或者预留用地,在区域规划开发时,提前布局公交线路及场站,确保规划合理。
目前我局已完成奉化区公交“十四五”规划文本编制,我局将按照规划文本建设计划,责成区公交公司根据人口居住密集度、医院、学校、工业园区等出行需求较大区域人流量变动情况及时对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减少重复线路,增加公交覆盖面,提升公交出行分担率。
二、关于港湾式候车亭、公交专用车道建设规划
按照《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根据公共汽车客运规划设置公共汽车候车亭和港湾式停靠站点;道路交通条件许可的,应当设置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优先通行标志。目前我局在城市道路改造时同步要求业主单位进行公交站点同步改造。去年,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了10只港湾式候车亭,减少了一定的交通压力,提升了公交运营效率。下步我局将继续根据道路改建情况,督促业主在条件允许下,改建港湾式候车亭。
目前我区暂未设置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但对社会反映较多的堵点,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车流量较大的交叉口进行渠化,允许公交车右转车道左转或将最左边车道改为右转车道,提高公交通行效率。另一方面,我局将结合已完成的奉化区十四五治堵规划文本编制,积极协调建议相关部门在奉化有关交通主干道上设立公交专用道。
三、关于灵活运作、促进公交出行的建议
我区已采取专线定制公交模式,与大型产业园区、学校、工厂等合作,开通了9条专线和5条直达线。如前往滨海开发区的松岙滨海专线、直达浙江医药高专的直达专线等。下步我局将根据市场需求,开通更多的定制专线公交,满足更多企业、园区员工上下班需求。
目前奉化公交所有线路均实施持卡一小时优惠换乘,优惠政策与宁波市区相同。奉化公交票价相较宁波城区较低,其中最高奉化至松岙4元、奉化至大堰3元,至溪口莼湖等地2元,市区大部分1元,根据调整,公交是否免费,对于上班族选择出行方式影响不大。
四、关于加强驾驶员培训
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区公交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对驾驶员进行各类培训。一是每月一次的安全培训教育;二是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上岗安全教育培训;三是每年邀请专家、老师或专业人士授课,开展安全、消防、反恐、文明礼仪、应急救援等专题培训;四是招聘驾驶员时对新聘人员通过第三方分批进行驾驶技能、交通法律法规、公交服务礼仪、消防安全等培训,成绩合格取得公交上岗证方能上岗。
五、加强公共交通优先宣传
我局积极落实绿色出行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媒体、交通场站、公交车等媒介,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市民朋友“绿色出行,优选公交”,积极参与到绿色出行的行动中来,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综上,俞航委员,您在提案中的建议,我局虽均有涉及,但受各种因素制约,的确存在做得不到位的问题。下步,我局将持续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大力推动公共交通建设,最大程度让群众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奉化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