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2-129749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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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4 |
关于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7号建议的答复
俞剑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理性推进农村住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到了我区农房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要充分开展民意调查、进行小范围梳理式改造,滚动式推进和严格把好质量关等对策建议。十分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一、农房改造方面。农村住房改造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区委、区政府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为加快推进农村旧村改造农民建房工作,我区2019年初召开的区委一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农村住房改造攻坚战”,通过三年攻坚提炼出四种农房改造的模式,分别为整村旧村改造、区块化梳理式改造、风貌提升改造、个人零星改造,其中,整村旧村改造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对于农户改造意愿强烈、资源环境好的近郊村、平原村可采取滚动式整村旧村改造模式,通过几期开发改造,将整个村庄全部拆旧建新,二是对资源环境较差的高山村、边缘村、地质灾害村可以采取异地新建方式,以建制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重新指定中心村和集聚点进行整村旧村改造;区块化梳理式改造,指的是以村庄内部的小区块为单位,针对不同区块房屋实际情况分类制定方案,也就是对于有历史底蕴的房屋予以保护利用;对于破旧房或危房等区块整体拆除建新;对于较新的房屋区块,以美化改造提升为主;风貌提升改造这种模式无法像整村旧村改造、区块化梳理式改造这样大拆大建,而是通过零星拆除、改造危旧房、整治村庄环境、打造景观休闲节点等方式,提升村容村貌,适用于大部分房屋较新质量较好、村民建房需求小、农房成片改造条件不足的村庄;个人零星改造,就是对于改造条件还不充分的村庄,鼓励农户以个人新建、拆翻建等方式进行改造。
为加大农房改造工作推进力度,遵循“政策引导、集聚资源、靶向投入”的整体导向,农房改造有力带动资金、土地、人力要素向农村集聚,我区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旧村改造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印发奉化区农村旧村改造农民建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农房改造政策10余个,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农房拆旧建新、农房改造风貌提升项目补助方式推进农房改造,拆旧建新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补助办法,拆旧每亩补助5-30万元,建新每户补助2-4万元,深化改革优先便民利民,农居房项目验收备案时间从原先80个工作日压缩至52个工作日。
二、农房质量管理方面。根据《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农村住房建设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非低层农村住房的,建房村民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建设低层农村住房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施工。鼓励农村住房建设推行监理制度。建房村民可以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建筑、结构专业的注册监理人员、设计人员对农村住房施工进行监理;建设低层农村住房的,也可以委托具有建筑、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监理人员、设计人员进行监理。镇(街道)应当加强对农村住房施工现场的监督巡查,进行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时,需要对有关技术问题作出认定和处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机构或者人员给予指导。如果“整村旧村改造、区块化梳理式改造”等农房改造项目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由住建部门或住建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对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我区在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工作中一直贯彻“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规划引领、资金补助、技术支撑,引导农户自行有序实施老旧农房改造。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改造意愿,调动其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在农村住房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区一直坚持因村施策,分层分类推进原则,各实施村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规划设计、村庄布局等因素在四种农房改造模式中选择适宜的改造模式推进农房改造工作。三是加快农房“浙建事”系统的落地应用。围绕当前农房建设管理现状存在的“建房审批难、建房管理难、风貌管控难、危房管控难、闲置盘活难”等五大问题,省建设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通过建设农房“浙建事”重大应用,全链条打通农房建房审批、设计施工、不动产登记、使用安全、经营流转、拆除灭失等跨部门业务环节,着力打造审批建房、安全管理、危房改造、经营流转、建房服务和决策辅助“六大场景”,建立多跨高效协同、工作闭环管理、场景动态联动的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目前已进入系统测试阶段,将利用“浙里办”服务端、“浙政钉”治理端,逐步打通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质量监管、隐患排查、防灾减灾、违章举报、工匠管理、经营监管等环节,形成贯穿农房审批、发证、流转、安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多跨协同业务场景,最终实现农民建房一站式联办、政府线上全流程监管。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一如既往的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丁盛 电 话:1356632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