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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2-129810 组配分类 土地(房屋)征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6-21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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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岙水库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确认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甬葛指〔2022〕1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一般设计变更成果,并予以确认:

1.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个体工商户、文化教育卫生服务设施、坟墓、企(事)业单位等实物成果变更。

2.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实际搬迁安置人口变更为4456人,其中下蒋村419人、葛岙村1434人、沙栋头村1600人、排溪村1003人。

3.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涉及的4家企业处理方案变更。

4.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涉及的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调产区块外部连接工程等部分专业项目处理方案变更。

5.同意工程库底清理范围内建(构)筑物、林木、易漂浮物、卫生清理等部分工程量变更。

具体变更内容按《设计更改通知单/技术联系单》实施。

接文后,你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葛岙水库工程一般设计变更完成后的成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批复。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