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2-129932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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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
关于宁波市奉化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第20220125号建议的答复
胡水仙代表:
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修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对加强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我区住宅小区的规模迅速扩大,带来装修市场的火热状态。为加强装修管理,保障房屋结构安全,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政策指导
根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情况的通知》,明确了违规装修处理事项的执法责任;根据《奉化区各部门“执法进小区”工作责任清单》《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内巡查发现、劝阻和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协调联动各执法部门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管理,按照执法进小区责任清单及时处理住宅小区内的违规装修案件,进一步落实“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各部门责任划分
区住建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房屋装修经营者违法进行房屋装修”的监管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负责“擅自超过涉及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监管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区住建局。
区资规分局负责“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的监管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区资规分局。
三、完善违规装修监管
为及时掌握全区房屋装修的动态变化情况,我局建立了完善的装修监管体系。
(一)建立多方位监管体系
针对物业管理小区,一是设立装修备案点。建立纸质装修备案档案制度,对小区业主的装修方案进行初步核查,排除违规装修项目。二是开展装修日常巡查。落实专人对开展装修的业主开展定期入户装修巡查,防止装修过程中发生违规装修。三是落实“三联单”报送制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按照《奉化区各部门“执法进小区”工作责任清单》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该项工作同时纳入物业企业年度考核。
针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依托区房安中心进行管理巡查。一是明确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监管责任。实行住户日常检查、镇(街道)日常巡查、年度排查和灾害性天气应急专项排查。二是按村、社区规模等划分片区网格,形成综治网格员、村(社区)、镇(街道)为架构的三级监管体系,按照常态化网格化要求进行日常巡查。三是利用危旧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巡检记录,确保网格化巡查到位。
(二)落实人员做好案件处理
目前区住建局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处已安排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第一时间参与违规装修的投诉受理、现场踏勘、教育劝说、引导阻止等,同时配合住建监察大队做好执法工作。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移交区住建局法规科并根据案件性质分别移交至区资规分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加强装修条例宣传
强化宣传发动,依托每年的浙江省普法宣传月,通过定点设摊、小区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推广宣传《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培育广大市民的文明装修、安全装修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维护房屋安全,营造赏心悦目的美丽家园。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 日